僑民返台就醫,花小錢「看病看到飽」引發爭議,由於依據健保法現行規定,僑民、留學生只要一返台繳交健保費就可立即加入健保,收支相抵換算,健保每年仍須多支付5~6千萬元醫療費;衛生署今天表示,為兼顧納保公平性,未來二代健保修法,研擬增列僑民返台就醫門檻,已被除籍的民眾,將來要返國就醫,需在台住滿4個月才可復保,目前這項修法案已送交立法院審議。
台灣健保體制增進就醫便利性,減少看病負擔,結果有越來越多旅居海外的台胞僑民,「計畫性」的返台享用健保資源,回台除了探親,也把治病列為重要行程。根據現行健保法規,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者,依規定需補繳保費,才具有健保身份,超過6個月可選擇停保,但返國後只要立即繳交保費就可復保,並立即享用健保資源。
據統計,健保97年度為此支付醫療費用約一億兩千三百萬元,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即使僑民返台後繳交健保費,收支相抵,僑民的健保費只挹注了6~7千萬元,遠不及支出金額,健保每年平均還是要為僑民支付達5~6千萬元醫療費,因此衛生署研擬在二代健保規劃中,增列僑民返台就醫門檻,二代健保修法若順利,被戶政單位除籍的僑胞,返台必須住滿4個月,才得以復保就醫,以增進公平性,目前這項修法案已送交立法院審議。
曲同光說,其實全民健保在開辦設立之初,本就規定出國久居被除籍者,返台需住滿四個月才能復保,後來是因出國工作與留學者增多,返台無法立即就醫,出現健保喪失保障國民意義的爭議,所以在民國88年更改規定成現行規定,「只要曾在台灣有加保紀錄,回國後就能立即復保就醫」,有鑑於越來越多僑民抱以投機心態,看中健保就醫「好康」走後門鑽漏洞,為解決納保公平性,衛署才在二代健保規劃中,再增列僑民返台就醫門檻。
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