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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司法宴後,扁判刑定讞

法界:判決時機可議

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天飛速判決龍潭購地等兩案有罪確定,不少法界人士感到不可思議,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說,二次金改案剛獲判無罪,馬總統即意有所指發表「部分判決不符合民眾期待」等語,接著還有總統邀集司法院等首長的「司法宴」,結果馬上出來這個將扁定罪的判決,社會大眾怎會不加揣測。

 最高院高效率

被疑司法仰體上意

張學海說,馬總統曾說過陳水扁會死得很難看,司法是否「仰體上意」,讓扁珍兩人「死得很難看」,令人起疑。

他認為,這些都對司法公正性造成傷害,總統對司法案件不僅不應干預,甚至表示個人意見都不宜,至於最高法院對重大案件,竟一反以往推遲態度,馬上自為判決,如此的高效率令人訝異,「以後大小案件都會如此速審速結?」

 

擴張職權認定

視總統有任期皇帝

另一方面,最高法院對於總統職權的認定,法界認為根本是隨便擴張總統職權,律師尤伯祥說,當初憲法規定總統職權,是在制衡強人政治,因此傾向內閣制,總統不可能無所不能、無所不管,若最高法院如此認定,「無異是將總統視為有任期的皇帝」,公務員職權也毋須以法律規定了。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最高法院如此認定,將影響「罪刑法定主義」,難保將來法官的自由心證會大的不得了,貪污罪定罪率會大幅升高,也影響刑法一貫性;他說「我對這個判決,持保留看法」。

 林峰正指出,最高法院以往對貪污案「職務上行為」,一向很嚴格,多採嚴格罪刑法定主義,為何合議庭這次判決大幅放寬,有無受到影響?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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