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周占春日前因未將匿名證人資料密封,遭控洩露證人個資,今天獲判無罪。
負責審理前總統陳水扁的二次金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周占春,日前涉嫌在審理毒品案時,沒有把匿名檢舉人的資料密封,導致檢舉人身分曝光,還遭到恐嚇,檢方認定周占春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當時承辦的檢察官並未依證人保護法,將毒品案證人列為保護對象,因此證人身分並非機密,因此判周占春無罪,全案還可以上訴。
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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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審理二次金改案、判決陳水扁夫婦無罪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審核一件毒品案的搜索票時,將密封的檢舉人資料拆閲後未封回,導致檢舉人身份曝光,還被毒打一頓。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過失泄密罪嫌,起訴周占春及書記官劉麗英。
檢方認為,周占春、劉麗英經此教訓已知警惕,建請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周占春獲悉被起訴很生氣,喊冤說“書記官應該將案卷封好”。劉麗英則說,這是法官的責任,覺得自己很無辜。
據了解,這件毒品案的被告盧俊華已入監服刑,但檢舉人成天提心吊膽,至今仍憂心盧俊華出獄後會報復他及家人。
這名檢舉人向海巡署檢舉盧俊華在台北縣泰瑞陶藝工作坊種大麻種子,案經台北地檢署向值日法官周占春聲請搜索票獲准,去年二月十三日查獲盧俊華涉案,聲押獲准。
北檢去年五月四日起訴盧俊華,案卷移由法院審理,盧獲交保。
檢方查出,周占春當初核發搜索票,拆閲彌封的檢舉人姓名對照表後,未依規定密封,就交書記官歸檔並給承審法官。盧俊華通過律師聲請閱卷並影印,意外得知檢舉人身分,當天拿着「檢舉人真實姓名對照表」複印件,上門興師問罪。
檢舉人被打後很驚恐,納悶到底是海巡人員、檢察官還是法官泄密,向警方備案,還打電話駡辦案人員,檢方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查出周占春和書記官涉嫌過失泄密。
檢方表示,由於盧俊華的律師堅稱不知道卷內有檢舉人身份資料,沒有故意犯罪的證據,加上過失泄密只處罸公務員,因此律師並未觸法。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