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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的大哥蘇嘉川斥縣府人員,墳墓蓋在自己土地上沒有不對。

 

屏東縣政府:蘇嘉全祖墳違規 限期改善

屏東縣政府今天前往民主進步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祖墳會勘,以確定墳墓是否違反法令;屏東縣府民政處會勘後表示,蘇嘉全祖墳確實違規設置,但已過了裁罰追溯期,只能限期改善。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黃河清表示,蘇嘉全祖墳在民國78年設置,當時並沒有向長治鄉公所申請,而且又位於農牧用地上,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已違規設置。

黃河清說,原本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違規設置墳墓應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但民國94年公布的行政罰法規定,3年內沒有裁罰,就不能再罰;所以蘇嘉全祖墳在97年以前沒有裁罰,就不能再開罰,只能限期改善。

黃河清表示,縣府將要求蘇嘉全祖墳限期改善,一般期限是3個月,超過3個月沒有改善,就要罰款,可連續處罰。

黃河清指出,蘇嘉全祖墳改善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變更地目,將祖墳的「農牧用地」變更為「公墓」用地;另一種是遷移。

中央社 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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