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的祖墳,在屏東縣麟洛鄉和長治鄉2鄉共有土地上,面積有47平方公尺,2鄉共有財產管理委員會今天開會決議,要求蘇嘉全在半年內改善。
蘇嘉全的祖墳經測量後,墳墓後方有14坪多(47平方公尺)位於麟洛和長治2鄉共有土地上。2鄉【共有財產委員會】今天開會決議,將給蘇家半年時間改善,如果沒有改善,將強制遷移,收回土地,如果半年來不及改善,蘇家可與2鄉共有財產管理委員會再協調。
另外,蘇家祖墳位於農牧用地上,已違反墳墓設施管理條例和殯葬管理條例,屏東縣政府在上個月底行文蘇嘉全,限期1個月內說明,蘇嘉全至今還未向縣府說明。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黃河清表示,由於墳墓問題是敏感問題,對於違反規定者,縣政府處理的程序都是先請當事者說明,如果當事者無法證明自己是合法的,縣政府將依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罰款,並限期3個月改善,未改善得連續處罰。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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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2011-10-21
長治鄉公所民政課長李鎮衛表示,蘇嘉全的祖墳不論是私有地或疑似佔用公有地部分,都是農牧用地,依規定不能作為墓地,墳墓必須設在地目是“墓”的土地上,10月21日縣府會前往會勘,就違規部分進行裁處。
屏東縣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表示,21日會勘如果長治鄉公所提出的資料確定蘇嘉全祖墳的用地是農牧用地,將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裁罰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限期改善。
宗教禮俗科表示,限期改善期間,蘇嘉全可以申請變更地目,將農牧用地變更為殯葬設施用地,也可以遷移,如果蘇嘉全要遷移祖墳,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起掘的骨灰不能再施作新墳,必須要入塔。
蘇嘉全的大哥蘇嘉川斥縣府人員:「土地都是我們的」
屏東縣政府民政處真白目,明年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