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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目前給的根本不是所謂的「免簽」

美國政府日前正式宣布,將台灣列入美國免簽證計畫(VWP),新制預計近日就能上路。根據美國政府的說法,在對台免簽實施後,持有效期六個月以上晶片護照的我國公民,只需上網填寫「電子旅遊授權書 ESTA (Electric System for Trave Authorization)」,就能免簽赴美短期商旅九十天。馬政府將這項舉措,視為我活路外交與台美關係的重大收獲。不過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卻選在國慶日,在臉書上PO文,質疑美方目前給的根本不是所謂的「免簽」。

施文儀在臉書上PO文指出「美國給台灣的免簽,不是免簽」,他認為真正的免簽是「機票買著,護照拿著就飛過去」,這才算是免簽。

施文儀強調,如果國人還是要先上網填資料申請,再收回覆函,並且要透過晶片系統讓美方覆查資料,同時ESTA也還是有「有效期限」,也仍舊需要申辦費用,「這樣是免簽嗎?」

施文儀文末提出看法,認為所謂的免簽,只是把原本勞民傷財的紙上作業,改為電子網路作業,目的是為了因應「美方裁員」,把AIT本來4百多人裁為 40幾人的業務壓力略微縮減而已。

選在十日當天發文,施文儀的言論被視為對馬政府嗆聲,不過根據外交部及美國在台協會(AIT)統計,目前每年約有四十萬國人赴美商旅,其中超過九成都是持用途為短期洽商和觀光的B類簽證入境美國;美國去年核發給台灣民眾的一般簽證則有十五萬件,推估免簽上路後,每年至少將有十萬以上民眾受惠。

施文儀認為,美國真正給免簽的國家只有加拿大,包括台灣等三十七個國家都是旅遊許可電子系統(ESTA)Electric System for Trave Authorization,美簽從「紙上作業」改「電子網路作業」是因美方在裁員,AIT從四百多人裁為四十幾人。

2012-10-10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