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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概義的顧左右而言他    

◎ 江百顯

「長輩會」時下鬧得不可開交。在明朗化以前,分別有兩個會長,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忝為永久會員,常常會面對往生老友的理想被踐踏,感到說不出來的難過。自然,有時候就想找誰問問,到底是怎麽一回事,那裏搞錯了?

正好看到張概義會長的話,他的自我介紹語焉未詳;自述回答會員的經過,又是態度輕佻、語氣傲慢。那種囂張跋扈的氣燄,直接就從紙面上噴吐,很叫人受不了。我估計要是施禮請益,只怕遭受白眼不說,到頭來真要吃不了兜著走。

不過最主要的是他談話的內容有很多問題,文筆也錯誤連連。於是拿起筆,寫了一點批評,投到《台灣e新聞》。承蒙刋出,又被轉載,很感謝!

昨天看到最新一期張概義會長的話,好像是回應,話是說給我聽的。可惜通篇跟過去看到的文章一樣,錯誤百出,不知所云。坦白說,張先生若不是會長,實在不想拜讀他的大文,更別說浪費時間和他對話,那是非常,非常痛苦的事(當然也有啼笑皆非,忍俊不禁的時候)。

先抄一段他的話:

「美國之所以偉大,就是每一個國民都有言論自由(Free of Speak),但是那種境界要求國民都必須有一定的素養。請問當有人說我中學的時候,你就認定他是十一或十二歲嗎?人家拿個雞蛋出來,你說裏面有骨頭可以嗎?『文責自負』那當然是對的,但當你思路不清,堅持你『秀度的腦殼是對的話』,最終你一定被正義的力量所擊倒!」

上文的標點符號部份經過修正完畢,所以與原文畧有出入,但更精確。其中還有三處需要討論。

1. 言論自由的英文是Freedom of speech。
2. 「秀逗」一詞是日文對英語short的音譯ショート轉換的中文,本來是指電路短路的意思,後來引申為大腦「短路」,也就是「一時犯傻,腦子轉不過來」。就其發音,把「秀逗」寫成「秀度」是不妥的。
3. 「腦殼」的普通話應是腦袋,台灣話叫頭殼。至於「腦殼」是什麼話,待考。

說明這些,可以開始討論這段「本文」。

基本上言論自由還要有個度,超過了,可能構成性騷擾,在大公司上班的人應該明白。至於「那種境界要求國民都必須有一定的素養」,不知有什麼根據?素養是指一個人的修養,與素質同義。從廣義上講,包括道德品質、外表形象、知識水平與能力等各個方面。這種東西只能期待,不能要求,更無法「必須有一定的」。那是緣木求魚、水中撈月,除非處身美國境外的專制國家。

「請問當有人說我中學的時候,你就認定他(應為我)是十一或十二歲嗎?」到底在說什麼?我質問他的原文是:「根據張概義過去的自我介紹,他『於十幾歲那年赴台,……。』十幾歲是十一歲、十二歲或十九歲?『那年』又是那一年?有什麼理由不能說清楚?」重點在「幾」,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何况台灣的中學,高中三年,初中三年,假使有人要確定年齡是十一或十二歲,那只能是「問句」,怎麼說也不可能理解為「認定」。張先生故意閃爍其詞,顧左右而言他。有意思嗎?

「人家拿個雞蛋出來,你說裏面有骨頭可以嗎?」那要看情形。不是有一種人造雞蛋嗎?它的蛋殼是用碳酸鈣混合石膏做成,蛋黃和蛋白則用海藻酸鈉、明礬、明膠、食用氯化鈣加水、檸檬黃色素等制成(這些常識是過去一個中國朋友告訴我的,若講得不對,請擔待)。既是人造產品,吃多肯定有害人體,關心一下,看看裏面有沒有骨頭,以及亂七八糟的東西。怎麼就不行?

「文責自負」是自我期許,要求言之有物,不可空口說白話,更不能歪曲事實。希望大家共勉。

「但當你思路不清,堅持你『秀逗的腦袋是對的話』,最終你一定被正義的力量所擊倒!」看完這一句,我突然捧腹大笑。張先生,你真幽默!不過請放心,我一生沒有想過打倒誰。靠一支筆講講真話,講錯了,請指教,我會改。講對了,就希望張先生不要草木皆兵、到處認敵;也期待他放過台灣人長輩會,讓大家平安過日子。

全文一無是處,指正如上。繼續再點出「會長的話」兩大錯處。

「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以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常被誤認為是法國人伏爾泰本人所述,其實這句話應該是英國作家伊芙琳‧霍爾(Evelyn B. Hall,筆名Stephen G. Tallentyre,1868-1919)說的。與中國人胡適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至於加州州長布朗,在歷史上有兩個。父親Pat Brown曾任第32任州長(1959–67),兒子現任州長Jerry Brown過去也曾擔任第34任州長(1975–83)。父子風評甚佳,頗受人民愛戴。被選民罷免的是連任不到一年的戴維斯(Gray Davis)。

老實說,記憶不對,在所難免;觀念錯誤,也可以改過來。最要不得的,自以為是,習慣以救世主的口吻談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對自己的判斷有過度的信心,對他人的建議或批評有過度的鄙視;傾向於因為他們的「宏觀視野」,堅信他們行動的道德正確性(借用戴維.歐文——亦譯大衛,David Owen——《疾病與權力》語)。我們一般人都要時時牢記,做為領導人的張會長是不是更加要注意?
說到這裡,是否就要放下筆不再談了?其實不然。

我注意到張先生一再強調「全力維護TASA,堅決不讓TASA受到任何傷害。」他並且「呼籲全体TASA會員,精誠團結,眾志成城。」好像分裂長輩會的責任,完全在別人身上。

其實從他一再稱呼TASA而不叫長輩會的心態(言為心聲,幾乎所有的人都叫長輩會,偏偏就是他一個人標新立異),我很懷疑他對台灣人長輩會這個組織的感情,到底有幾分?是「長輩」讓他叫不出口,還是「台灣人」讓他感到不舒服?

回想當日達成和解,王錦釧會長等人特別解釋:「九月十七日出庭遇到延期,並且得知繼續控告可能還要纒訟達年餘之久,不僅耗力耗財,對長輩會無益,所以與鶴園調解至關重要。」而且之後的十一月份月例會決定重回鶴園大禮堂擧行,並由李建一副會長擔任召集人, 籌辦一切事宜。

想不到情勢突然一變,張先生和其他八個理事把李建一拉去當會長。不顧會員有何想法,不肯使用鶴園大禮堂,決心分道揚鑣,絕塵而去。

之後更絕,他們把長輩會的存款悉數領走。一份資料說,「新舊會長交接儀式在李木通社長見證監督下移交,移交項目有銀行帳戶,財產目錄,倉庫及信箱Keys會員名冊等,由李幹事協助確實交接后再雙方簽名完成。銀行帳戶及支票簽名由會長帶領至Bank指定新舊人事交換簽名訂立。新簽名人為正副會長及兩位財務:王錦釧(Donna Wang)李健一(David Lee)陳嘉(Kurt Chia Chen) 陳蛟(Zaka Chen)。」

雙方簽名完成移交以後,我們台灣人長輩會的錢還被領走,那是很奇怪的事。
假如他們擔心別人亂用這筆錢,暫時凍結在什麼地方,我還可以理解。想不到他們竟用來做為鬥爭政敵的資本,告這個,告那個,如今又告到王錦釧、蔡漢成頭上。這兩個人沒有三頭六臂、不是江洋大盜,為什麼一定要趕盡殺絕,去之而後快?而且用別人兮拳頭母爭石獅,算什麼本事?到底他們心目中有沒有會員,還是念茲在茲的只有權力地位,以及由此而得的金錢利益?

更厲害的,前不久又把我們長輩會這個共同身份証拿到州政府改變登記。乞食趕廟公,把我們台灣人長輩會的權益掠奪一空,然後大咧咧地公然炫耀,「親愛的會友,那到底我們是真的還是假的呢?請各位會友說說。……」

看到上面那「親愛的」三個字,一時毛骨悚然。原來張先生一再強調的「全力維護TASA,堅決不讓TASA受到任何傷害」,維護是空話,傷害竟是由他們狠心,親自出手造成。

也對,天底下就是有人什麼話都敢說,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2013-11-16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