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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聲請禁高中課綱實施 高院判決敗訴

教育部通過高中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方案,引起不小爭議,學生還因此衝進教部,針對高中課綱微調,有陳姓學生在家長任法定代理人下,以教育部為相對人,聲請假處分,禁止教育部不能在今年8月1日實施新課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今(31)日下午判學生敗訴,明日仍將繼續實施新課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教育部是依高級中學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高中課綱,應屬法規命令,不是一般行政處分,教育部在2014年2月10日發布103年課綱修正,仍屬法規命令性質,基於權力分立原則,本案聲請假處分事項,涉及法規命令是否應予修正及應如何修正的範疇,不是行政訴訟法所稱的「公法上法律關係」,自然不許為假處分的聲請。

(中時即時) 2015年07月31日 15:56 記者王己由、陳信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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