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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哇意(Hawaii)亡國史(17)

◎周明峰

(17)

七. 復國夢成空

臨時政府下戒嚴令,選派Lorrin Thurston、William R. Castle、William C. Wilder三人赴華府爭取合併條約,他們誇稱絕大多數贊成合併,其實不過數百人而已,多虧美艦插手,否則成不了事,而Stevens躁急,未請自來,遭人詬病,他亦武斷其辭,說是順乎民情,臨時政府已鞏固政權,也贏得全民擁護,事實並不盡然。三人要求美國將哈哇意併為屬地,深知立州絕不可行,因為境內白人只占十分之一,而且實施美國勞工法勢必提高工資,殃及糖業。女王派代表及年輕公主Kaiulani遊說無功,哈里遜總統的任期只剩一個月,盡力而為,2月14日法案送去參院,繼任總統克利夫蘭(Grover Cleveland)撤銷該法案,派特使James H. Blount攜密令來Honolulu瞭解狀況,查明政變的原因、Stevens扮演的角色、以及島民對臨時政府的態度,他首先解除戒嚴,降下美國旗,撤走駐紮了七十五天的美軍,以求公正,會見雙方人士,細談查明真相。他的報告出人意表,指責Stevens以武力非法奪權篡國,乃戰爭行為而非革命政變,合併法案不必再議,於法於理都應讓女王復位。總統派來新任領事Albert S. Willis照報告行事,附加的條件是特赦篡位人士,然而女王堅持篡位者處死,不肯縱容他們再搞政變,後來答應寬容,但臨時政府總統Dole堅持握權不放,洋洋灑灑列出甚多理由,認為新政府既已成立並獲美國承認,美國總統無權干涉哈國內政,美軍非法介入之事,由美國人自理;如此僵持不下,12月中旬,美總統認清只有動用武力強制執行才行,但不便如此作,又不肯併吞,便交付國會定奪,由外交委員會主席John T. Morgan主持,他偏袒武斷,聽證會上只邀來「安全會」成員作證,確認Stevens及篡國人士無人犯錯,將一切歸罪於女王一人,最後通過折衷議案,既無合併條約,女王也不得復位,宣稱哈國乃美國利益所在,不容他人染指。

八. 新憲與新貴

女王缺乏歷練而丟失王位,美國無先例可循而不知如何處置新獲的屬地,臨時政府唯有以附庸國的姿態,走美國路線,等日後由美國接收。合併派以民權做為篡國的主要訴求,一旦掌權,卻限制言論自由,民權只授予「懂得」民權的少數人,若人人享有投票權,新政府人士畢竟少數,勢必權位不保,因此全民投票的民主制度暫緩實施,新憲法由新政府宣告實施,並不訴諸民意公投,女王因頒布新憲而喪失王位,新政府藉口民權而篡國,卻以同樣手法強行新憲。新憲法規定本地出生的公民擁有相當財產才有投票權,而且必須發誓效忠新政府,外國人入籍後可以投票,但必須精通英語而且瞭解憲法內容,與哈國未訂入籍條約的國家其移民不得入籍,據此排斥華人與日人,土著的權利亦大受限制。1894年7月4日正式成立共和政府(Republic of Hawaii),總統Dole宣誓就職,立刻獲得美、英兩國承認,當權者組成「美國統一黨」(American Union Party),專司統一。

九. 虎落被犬欺

保皇派不肯罷休,醞釀舉事,從加州偷運槍枝彈藥,自製炸彈,年底事發,Bush等人被捕,原定翌年1月7日再發動攻擊,不料前夕一隊警察在Waikiki搜索槍枝時,保皇派拒捕,槍擊警察一死數傷,在政府派兵追捕之下,逃上山區, 兩人戰死,十天後投降,共一百九十一人,其中有數名白人,包括Wilcox 和 Volney Ashford(他從加州潛回),其餘皆本族人、混血和女王的人馬,Wilcox和另一白人判處死刑,數人判廿、卅年徒刑並罰金,其他人判數月至數年的勞役。1月16日女王被捕,軟禁於王宮的房間,在她住處搜出許多刀槍彈藥,審判前她簽署文件表明放棄王位,希望她的部屬得以免除死刑,但是法庭認定她早於兩年前遜位,於事無補,以「叛國罪」判她五年勞役並罰金五千元。後來死刑改成長期徒刑,刑期一再減輕,1896年元旦全數釋放;女王則遭軟禁八個月後假釋十三個月,遲至1896年11月才釋放,她隨即赴華府討回公道,但已太遲,徒然絕望。這四年裡,篡位者用盡心機對她抹黑,令她名譽掃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Sereno Bishop牧師,他兼美聯社的特約記者,報導哈國政情,刊於美東報紙,女王登基時,他曾稱讚女王是虔誠的基督徒,高貴優雅富教養,普受本地與外籍人士的愛戴;女王退位後,他偏袒合併,刻意散播謠言,說她受邪魔附身、以活人祭火山神毘烈(Pele),更誣賴她是族女與黑人馬車夫的私生女;他也抹黑土著,謂其酒醉遊蕩、好吃懶作,販賣女兒當妓女,不配當國民。另一人Charles Bishop於1846年來自紐約,手無分文,未受教育,靠打零工糊口,四年後由Damon牧師及Judd攝合,娶酋長Bernice Pauahi,她是卡王和女王的認養妹妹,繼承先王的皇產,領有全國百分之十一的土地,他以妻為貴,一步登天,入籍宣誓效忠哈國,當上閣員及王室顧問,經營銀行獨家壟斷廿六年,存款無息,貸款高利,貪婪投機,有錢有勢,1884年Bernice死後繼承家業,儼然億萬豪富,與紐約洛克菲勒齊名,此時違背誓言,力主合併,不惜槍口對內,打擊女王,罵她虛偽奸詐、品德不良,對自己的親人恩將仇報,只求合併後獲益更豐。他們的詭計得逞,共和政府屹立不搖,女王復國無望。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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