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不要用錢收買媒體,用權力鏟除異己
民主時代,人民願意參與政治是國家的幸福。德才兼具的人有治國、爭取大位的企圖更是好事。政治是眾人之事,須要眾人參與才能成事,若以卑劣手段排除眾人的參與,無非寡頭政治再現!台灣所奉行的民主政治已有一套未斟完善的社會參與的運作邏輯,亦即凡經由人民票選的政治人物,除選舉罷免外,亦須有接受人民輿論檢驗的雅量,以權衡施政得失、調整失政重點。人民用選票附與莫大的權力,同時更要擔負完全的責任。過程中須容納在野人民的心聲和媒體共同的監督!故呼籲媒體同業不要遭收買而抿滅良知,為其擦脂抹粉,協助其鏟除異己;媒體自許亦不會無的放矢、憑空造謠,製造紛亂,故憲法中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亦作了明文的規範。
朱立倫,不要為你的春秋大夢,視人權如無物
之所以朱立倫會如訟棍般對本人不斷的興訟追殺,整起爭議關鍵,就在於朱立倫視人權如無物,對憲法中言論自由的保護,完全視而不見,惡意侵害人權而起。一捲沒有發行的未完成betacam,一個無辜倒霉的工作人員,任由朱立倫轄下的惡劣檢、警,跨區非法搜索與羈押,甚至成為當年台灣十大迫害人權事件之一。然而侵害人權的桃園惡劣檢、警當事人,在官官相護之下,成了不起訴的無事第三者。爾後歷經多年的纏訟,判本人違反選罷法。而今再以這一個完全不公平的刑事判決,作為朱立倫提起民事求償濫訴之根據。
本人從未因己利與私欲侵犯他人,幾次的官司皆因批評時政,引來文字獄般的訴訟,身為一個本著良知的媒體工作者為這塊土地的未來,不段的挖掘真象與探究事實,仗義直言,講對了沒人贊許,官司輸了變成前科犯。朱立倫桃園縣長任內的副手,曾公開表示朱立倫志在總統大位,為了完成他的春秋大夢,當然會要不利於此的輿論就此封口,所以對本人殺雞警猴,以形朔寒蟬效應的政治氣圖。我不會屈服,更不能讓他得逞。因為任其遂行了這樣的狼子野心,未來將有更多媒體同業會受害。
台灣有一個馬英九已經夠慘了,不能再有一個朱英九!
本人林一方與朱立倫的司法訴訟,經年下來,朱立倫除了一次的作證外,近百次的庭審從未出過庭,而他僅僅一次的出庭中,卻也無意間洩陋了朱家所經營的砂石場,的確沒有開採許可,就跑到新竹開採砂石,足證實本人對作品採證要求之嚴謹,非朱立倫所言的道聽途說,只可惜作品無緣作最後修剪,即被用惡劣手段給與本人栽贓。有錢有勢的人能輕易使喚深闇法律程序與詭辨技巧、卻無正義良知的律師法匠為其護航,並以濫訴的手段作為整肅異己與清除政治仕途的地雷,這就是權力的傲慢。我沒錢請律師,我也不懂法律的用語,我只會用一般人都聽得懂的話表達我的陳述。
權力使人傲慢也使人腐化,越高的權力越需要越強力的監督。若在野人民與媒體無法遂行監督,絕對的權力形成貪襤之魔爪,當它權力大到可介入司法人事及預算時,即便司法正義的奉行者,亦得人人自危、噤若寒蟬,這就是活在這塊土地的悲哀。
我是台灣人,有著保護這塊土地和無辜人民的決志。2005年這起爭議事件,朱立倫斷我生路,讓我毅然走向從政道路,也因這不公的刑事判決侈奪我公權,讓我痛失擔任台北市議員的機會。這樣的挫折無法擊倒我的信心,反將成為更大的動力,我一定會用更大的心力,討回一輩子的公道。
一人作事一人擔,不要牽累眾人,不要用這個案子企圖來恐嚇媒體。奉勸朱立倫,刑庭的判決已偏坦至此,適可而止。政治路途凶險多舛,為政者開大門走大路,回到政治的常軌,爭取人民的支持,接受人民的檢驗。若再次灑下惡鬥的恩怨種子,為著社會的公平正義,我一定奉陪到底!
因為台灣有一個馬英九已經夠慘了,真的不能再有一個朱英九,不信你去問桃園人!
聲明人 林一方 2010-08-04
PS. 刑事判決6個月禠奪公權一年,致喪失台北市議員當選的機會。民事一審判賠300萬,狼子野心的朱立倫,今二審律師開口要求賠償六百萬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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