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嘉在美國波士頓大學演講,批評老上司陳水扁的為人和做事。積極性的肯定部分,被外界故意忽略;消極性的否定語言,馬上被聯中媒体擴大解釋,指他針對國務機要費開砲。這並不令人感到意外。
羅文嘉是陳水扁的子弟兵,在所謂「童子軍」中,羅馬並稱。馬是馬永成,羅在前,馬在後;羅在台上,馬在幕後。一般人都認為陳水扁之所以有今天,羅馬兩人功不可沒,可見其份量之重。
他在演講中說:「我從他(陳水扁)身上學到了,原來認真這件事有多麼重要,······其實他就給我,我自己就學到滿多的。」
「學到滿多」,這個多,除了「認真」這種方法和態度以外,必然包括更高的「價值」。否則羅文嘉不會從「立法院」,台北市政府,一路跟陳水扁到「總統府」。可惜沒有這方面的報導,不然我們對陳水扁肯定能夠多一層認識。
演講的議題,有兩道被特別放大。
其一,他透露,「公元2000年,陳總統競選的時候,當時我做了一個電視廣告,······說宋楚瑜一家多少人,有多少人有美國護照,結果,陳總統自己說過,他說他不會做美國人的阿公這樣。」然後就黃睿靚可能不回台生孩子的問題,羅文嘉說:「如果有哪些事是因為家庭或很多困難的個人因素,其實也應努力克服。」
目下鬧得沸騰喧噪的「不會做美國人的阿公」一個概念,羅文嘉輕描淡寫的暗示這是陳水扁「個人」要解決的困難,而應努力克服的就是家庭因素。誰的家庭?黃睿靚是陳致中的家庭,但不是陳水扁的,他根本沒有權利「侵入」陳致中和黃睿靚的家庭生活,這是常識,更是現代人應有的觀念。尤其陳水扁會說出那種話,完全是基於羅文嘉要做的競選電視廣告,那是一種政治語言。當時陳水扁兒女皆未婚,發言時有沒有經過思考,甚至團隊的討論,無從得知。如今想來,是「有問題的」。錯了就改,不能將錯就錯。特別是羅文嘉忘記陳水扁之會說那句話,他本身也負有相當大的責任,照說他有義務替陳水扁辯解,怎麼可以乘機倒打一把?
其二,就國務機要費吳淑珍被起訴一事,羅文嘉說:「我看起訴書,我最納悶的是說,為什麼會有可能的『偽証』出現呢?為什麼會有所謂『南線專案』出現呢?為何前後的說法,言詞矛盾,這些事情出現呢?我認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所幸,他並沒有懷疑陳水扁的操守。他認為陳水扁不致於貪污,只是不了解使用的正確及合法性,只好不斷的圓謊。也因為用更多謊言來圓謊,問題也越來越多。
起訴書的「偽証」,有多少是主計、審計認知的不同,有多少是檢察官陳瑞仁的偏見,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遲早總會有答案。羅文嘉幹什麼要「納悶」?尤其是「南線專案」,陳水扁說的是機密,許多內情到死他都不會透露,是則陳水扁早就決定讓歷史解決,羅文嘉根本沒有理由認為「這是很糟糕的事情」。
至於「言詞矛盾」,「不斷的圓謊」,「用更多謊言來圓謊」,很抱歉,這好像是領導國中有國,其實是國家非國,完全不正常,這塊土地的台灣人「中華民國總統」,最沉痛的宿命。
過去有人嘲笑李登輝的總統府是澄清府,總統府的主要工作便是否認與澄清。事實上,李登輝的確有許多代言人,總統府內有邱進益和戴瑞明擔任發言人;但向媒体透露消息的,往往是蘇志誠;一旦要和大老溝通,便請出蔣彥士;在中國黨內,又有祝基瀅和許水德傳話。自然,李登輝本人更不會不說話。這麼多嘴巴爭相發言,自然會「言詞矛盾」,「不斷的圓謊」,「用更多謊言來圓謊」。但這並不可笑,實在是台灣人當「中華民國總統」,面對外敵內奸,不得不用心自我保護,很悲哀的情景。
而陳水扁自己就承認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也曾經說過謊。對於這種一般人期期以為不可的態度,他也曾就其必要性,加以肯定。在「興揚之旅」的歸程中,他特別強調「外交官有說謊的權利」。當時,我寫了一篇文章「外交官有說謊的權利嗎?」(筆名蘇明仁)加以引伸說明。
我在當中曾說:
「外交官有說謊的權利嗎?這問題的前提是,外交官為了私利公然說謊,還是為了公事『無法說真話』?若是前者,當然不可以。那是犯罪、犯法的行為,任何人都沒有,而且不可以有這種『特權』;若是後者,則是正常的作業,而且非常必要,一定要有的手段。因為外交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戰爭,而戰爭一定有機密,國防有,外交也不能沒有。因此,外交官在某種場合,非得時時備戰,處處防敵不可。
孫子兵法《用間篇》說:『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針對這句話,杜牧下注解說:『敵有間來窺,我必先知之或厚賂誘之,反為我用;或佯為不覺,示以偽情而縱之,則敵人之間,反為我用也。』
戰爭進行時,為了爭取勝利,敵對雙方往往會利用各種手段,以期知己知彼,派出間諜便是其中之一。對於那些或明或暗的間諜,當然要瞭若指掌,或『厚賂誘之』,加以收買;或『佯為不覺,示以偽情而縱之』,放出煙幕彈,以假情報保護自己。
『興揚之旅』飛機出發不久,便有台灣媒体把『目的地』報導出來,記者隨後向『目的地』中國使館名為『查証』,其實是通風報信,害得一行人無法過境加油。這是十足的間諜(也就是蔣政權通稱的匪諜)行為,此後行程自然要『示以偽情而縱之』。
『敵有間來窺』,有匪諜這一類東西在明偵暗查,偷取情報堤供敵人,現任『外交部長』當然要步步為營,甚至『示以偽情而縱之』。不然又能如何?」
所以在不正常的「中華民國」,為了外交,為了國務,陳水扁會圓謊,實在情有可愿,不必加以厚責。
只是我非常「納悶」,羅文嘉明明有暢通的管道,可以對陳水扁發表任何意見。為何他不作此之圖,反而公開做出親痛仇快的發言。這不是很不厚道嗎?特別是他還自我解嘲說,還好他已經離開台灣,否則他可能也在起訴書名單中。這個玩笑,值得玩味。假如他不是一個自愛的人,他就沒有資格批評陳水扁;一旦他認定自己愛惜羽毛,絕不犯法,只因留在台灣,就可能在起訴書名單中。這足以說明,問題不是出在人身上,而是起訴書本身。羅文嘉不是更應替陳水扁感到不平嗎?
我們不清楚為什麼羅文嘉會說出令人費解的話。但不管他的目的何在,我們只覺得連一個原應保護陳水扁的子弟兵,都會發言刺傷他。敵人長期性的攻擊,自然更加無法躲避。許多台灣人堅決挺扁,理由便在於此。
2006-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