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室內運動時,打開電視,看到女主持人正訪問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由於菸酒不沾,平時對這一方面的信息或新聞,很少關心。但是突然聽到女主持人提到「第一屆台灣啤酒節」中間有士林夜市的小吃,董事長也說對!對!
太好了!這個消息。
做完運動以後,好奇的找來台灣日報,看到廣告上面登載的是「台北華西街美食」。幾次回台,吃點心,選的都是台南名產,鱔魚麵、鼎邊趖之類。台北的美食,聽是聽說過,一直沒有機會享用。既然舉辦的場地離家不到十分鐘,管他是士林夜市或華西街。為了嚐鮮,當天便約了朋友一起前往。
不過在廣告上看到英文的標誌,TAIWAN REEB FESTIVAL,把啤酒的BEER 反過來寫。也許設計者有特別的創意,期待引起人家的注意。但英文畢竟不是台灣人的母語,在美國使用這種字眼,很容易引起當地人「誤判」主辦單位不夠專業,減低廣告效力。豈可不慎哉?
廣告中特別提到十一點開始,十二點以前進場免費。心想目的只在小吃,退休的人,能省則省,便在十一點多出發。
到達場地時,大概是十一點二十幾分。交了停車費,停好車,移步入口處。只見黑壓壓一片人海,少說也有六、七百人。有人叫囂,有人漫罵,情緒非常不穩。原來時間早過,工作人員不讓進,主辦單位也沒有人出面處理。群眾忍不住開始抗議,鼓噪,罵的話當然不是什麼好聽的。
不過比較離譜的,竟然有人用北京話說:「阿扁專幹這種事,說的一套,做的一套。」我在旁冷冷的笑著說:「阿扁會管這種小事嗎?」那人沒想到一句無聊的牢騷,招來一聲冷笑。只有紅著臉,默默地走開。
好不容易等到十一點四十分,參觀者愈來愈多。工作人員開始讓人進入第一道門作安全檢查。速度不是很快,所以一半以上的人,在十二點以前,還在第二道門之外。這時候,工作人員說了,按照規定,十二點以後須得購票入場(也就是第二道門)。有少部份人老老實實的掏腰包買了票,更多的人則抗議說,他們在十點多就到,這很不公平。後來臨時宣佈把時間延到十二點半,免強化解叫紛。希望下一次不再發生這種意外。
進場的頭一件事,當然是尋找士林夜市或華西街,可惜沒有人知道。在戶外看到一些飲食攤位,都是洛杉磯地區的飲食店負責。不知這算不算宣傳過當?我感到很失望。
到了四號展覽館,看到人來人往,煞是熱鬧。但我不喝酒,當時看到的,也不感特別(對不起)。隨便繞了一圈,很快就離場回家。
但外行人也可能有一得之愚。因為啤酒節前面有「台灣」兩個字,愛屋及烏,除了上面說到的,禁不住,還想提個意見。
「台灣啤酒節」實際上是做生意,在美國舉辦,對象應該是可以喝酒,能夠喝酒的美國人為主。像我們不喝酒,或是二十一歲以下的未成年,多了也沒用。因此,一開始就規定二十一歲以上才可入場,應該比較合適。
至於舉辦的項目,除了目前已有的,可以另外考慮鼓勵台灣食品業研發伴酒的點心,一併介紹展出;而像水餃,肉員一類特別的競食比賽,也必然會增色不少。只要運作得法,宣傳到家,引起主流社會的媒体注意,對於打開市場,肯定有幫助。不知以為然否?
2007-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