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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破共犯結構,無以救台灣人

 

廖清山

特別費案終結,呂秀蓮、游錫堃和陳唐山被起訴。謝長廷和蘇貞昌獲得不起訴,安全過關。

呂秀蓮是一個直腸直肚、胸無城府的人,只要感到有什麼地方被誤會,不說出就好像活不了,甚至於得罪親朋好友也在所不惜。愛惜羽毛到這種程度的人,根本不會(更不敢)大剌剌的貪贓枉法。

游錫堃當官是為了做事,該他當,義不容辭。一旦需要負責下台,三分鐘就辭官歸故里,吃家己,這種情發生過多次,歷歷在目。通常上台容易下台難,尤其是突然離開,只怕小辮子在人家手裡。游錫堃多次說走就走,一點也不擔心,可見他的光明磊落。

至於我的朋友陳唐山(可別懷疑我往自己臉上貼金。多年前他兒子結婚在洛杉磯宴客,親戚以外,就是朋友一桌。我夫婦受邀,在座尚有張燦鍙、許世楷。乘這機會炫耀一下,我可是有名人朋友,別老是小看我。一笑),那更是沒有話說。相知三十幾年,朋友們只會說他好,找不到人格的毛病數落他。後來他當上我故鄉的台南縣長,我歸省時,鄉友都豎起大拇指笑著說,一等一,你們美國回來的人,真不是蓋的,我深感與有榮焉。

這三個人會有問題嗎?我不信,你也不必信。

至於謝長廷和蘇貞昌安全過關,檢方表示,他們領據使用狀況一切正常,甚至還有支出多於入款金額的情況,根本沒錢可以貪污。這和馬英九當時每個月有17萬不需單據的特別費,用不完還存在自己戶頭裡、可能涉及貪污的情形相差甚遠,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事實上,謝長廷在台北市長選的造勢活動時,就曾許下十點承諾書表示,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風暴是制度問題,他不會見獵心喜,但用假發票核銷不僅是行政瑕疵,也是嚴重破壞制度。謝長廷也聲明他的特別費絕不支付私人生活費用;不必憑證報銷部分將支付公益有關的支出,絕不入己私囊或申報為自己的財產。因此老神在在,聲明一旦特別費被起訴,馬上退選。

想不到謝蘇獲不起訴,馬英九立刻公開批評,檢調查他跟調查謝長廷以及蘇貞昌的程度標準不太一樣,並不公平!馬還特別比較,檢方公布有關謝長廷核銷的過程,只有1千多字,但針對馬英九的報告有1萬多字,對謝蘇太寬鬆。

馬英九就會和人計較字數多寡,直是匪夷所思,蠢蛋加三級。他忘了自己貪污幾千萬,侵吞幾百億黨產(也就是台灣人的血汗錢),報告有1萬多字也在埋怨。要我說,對他求刑1萬年都不為過。

謝長廷對馬英九的批評只是就事論事,馬對別人慣會重炮轟擊。吳淑珍因國務機要費被起訴,馬英九張著橫肉面說,「陳水扁不下台會死得很難看」,更質問陳水扁「要如何教育下一代?」

台灣人相信天公疼憨人,外人要罵就讓他們罵。只要大家老實做人,一切都會沒事。真有事,大家一起來解決。

不過突然聽到謝長廷說,「我當選總統後,我將推動特別費相關案件的大赦,解除司法人員的負擔,同時我將修改相關的法治,讓我們民主,我們的法治,能夠更上層樓。」覺得很有意見。
讓民主,法治,更上層樓是正確的。但我萬難理解,更不能同意針對司法人員的一句話。

台灣的司法人員能有什麼負擔?他們只是信奉整人為快樂之本,沒有特別費,他們照樣可以找別的麻煩,整人尋開心。不過最重要的,中國官欺民太甚蓋有年矣,不去之實在不行。民進黨官若跟著他們亂混,當然也要負責任,憑什麼叫百姓替他們擦屁股,讓他們繼續招搖法外?

台灣人受夠了外人的欺負,永遠無法出頭天,這用以犯罪的制度和同流合污的人,非要除掉不可。假如不破共犯結構,無以救台灣人。不知謝先生以為然否?

2007-09-24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