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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不犯罪,誰說了算?

 

◎廖清山

 

台北今日新聞報導,海巡署基隆查緝隊接獲線報,指有人會在台北市天母圓環商圈買賣大麻,還描述毒販特徵、穿著。基隆查緝隊會同北投警方前往監控,把一名年輕男子帶回調查,發現他是蔣家第四代蔣友柏的弟弟蔣友青。

蔣友青被警方盤查時,正陪著他的女友擺地攤。他主動交出一包菸草及煙斗,強調這只是單純的菸草,並非毒品。警方測試確認沒有毒物反應,讓他和女友離開,沒有製作筆錄。

這則「有人會在台北市天母圓環商圈買賣大麻」的新聞,在中國時報筆下成為「疑似持有大批大麻」,聯合報則是「有毒販將前往天母圓環商圈,與一名年輕男子交易大麻。」可見「線報」不是一般般。特別是在「基隆查緝隊會同北投警方前往監控(注意『監控』兩字)」之後,纔把蔣友青「帶回調查」。結果對「疑似持有大批大麻」和「買賣、交易大麻」略而不提,只說警方測試確認「菸草」沒有毒物反應,讓蔣友青和女友離開,沒有製作筆錄。

不能漏掉聯合報的報導,該報說,蔣友青在警局時,一派輕鬆。他說菸草是朋友送的,並拿出隨身的菸斗,當場示範將菸草塞入。蔣友青說:「這東西在美國曾用過,難道台灣是違法的嗎?」

若是朋友送的「菸草」,數量很難「疑似持有大批」。尤其是「在美國曾用過」,還有多少可以帶到台灣?根本通不過「監控」,實在用不著「帶回調查」;而且假如蔣友青會「強調這只是單純的菸草,並非毒品」。怎麼還會提出「這東西在美國曾用過,難道台灣是違法的嗎」那種此地無銀三百兩式的疑問?

疑點重重,很容易使人連想到對象只因為是「在警車上員警和男子攀談,從身分證父母欄上,看到『蔣孝勇、蔣方智怡』的名字後,才知道『男子』蔣友青是名人權貴之後」(中國時報)。於是「自己人」馬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大動干戈「監控」之後,船過水無痕,一切回歸原點,什麼事也沒有。

想起北市工程採購弊端,郝龍斌成立所謂「廉政肅貪中心」,親任調查召集人。還揚言調查一定會徹底,調查對象也沒有上限。如有行政疏失,依規定辦理;有涉及不法,就交由檢調偵辦。

郝龍斌若是心裡沒有鬼,「廉政肅貪中心」大可交付獨立人士負責。否則「自己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民眾對郝龍斌和台北市政府的質疑,永遠不會停止。郝龍斌和其團隊該負的罪責,更不會憑空消失。

2010-08-29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