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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遠哲前院長公開信的分析

 

 蘇明陽 (2006-11-20)

 

今年十月間卸任中央研究院長乙職的李遠哲先生,十一月九日在巴黎參加一個國際科學會議期間,發表了一封對台灣陳總統的公開信,其要旨是“建議陳水扁總統有必要慎重考慮去留問題”。按本人目前定居美國南加州,在此地出版之“台灣日報”、“台灣時報”及“世界日報”等,覽讀到不少各界各層次人士正反評論。類此評論,大都就此公開信的特定論點,各抒己見,但至今尚未見到一篇從頭到尾較完整的全文分析。
李先生於發信後兩日返台,12日出席一場學術研討會時,面對不少記者之追問,都拒絕答覆,只簡單回應“大家可以幫忙整理一下,或回去再好好唸”。李先生之公開信全文長約1300字,沒有特別分段標題,分爲八段,略見其“起、承、轉、合”之文章架構。本人謹綜合各家評論,另加上個人淺見,試行提供一篇較完整之分析,敬請讀者及李先生不吝指正。爲了讀者方便參照,將先行引錄李先生公開信各段文字,再逐段分析,最後做簡要總結及建議。

        第一段及第二段原文如下:

“我目前身在巴黎,參加由‘以色列 – 巴勒斯坦科學組織’
召開的國際科學委員會議。這個會議讓我有機會重溫以色列
與巴勒斯坦的苦難歷史,心中因此深有感懷。以色列與巴勒
斯坦是兩個充滿悲情但有著偉大歷史的民族,數十年來,這
兩個民族雖深陷艱困的環境,卻從不放棄追尋自己的理想,
並各自做出驚人的犧牲,也犯過嚴重的錯誤,只不過他們肯
在錯誤中不斷反省、悔過,然後重新出發,攀向更高遠的理
想。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的命運是無法分割的,彼此共同
編織出一部充滿血淚的偉大史詩。”

“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的歷史,自小就一再觸動我的心靈
深 處,使我不時想到我摯愛的台灣。台灣既不是以色列,也
不是巴勒斯坦,但台灣同樣有過自己的苦難歷史,遭遇過艱
困的環境,也從不放棄追尋自己的理想,並爲此作出驚人的
犧牲,而在追尋理想的過程中也曾不慎失足,犯過嚴重的錯
誤。作爲一個科學工作者,我驚訝於不同人類群體歷史演進
的相似性。”

             



由上引兩段原文,可知李先生於參加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兩國所召開的國際會議之際,面對此兩國歷史之慘痛,銘心感觸,乃書寫此公開信。他明知再過兩日就將返台,卻急急自巴黎發出此重量級的政治聲明,吾輩可想見李先生是在情緒衝動,欠缺週密與寧靜思考狀態下,率而寫出此篇公開信。
按以 – 巴兩民族,三千多年來同相處於地中海西岸狹窄地區,為了相異宗教信仰及民族利益而長期衝突。猶太教“舊約”與基督教“新約”以及往後史冊記載很多。簡言之,此乃一個宗教與民族長期仇恨、互相殘殺的悲慘歷史。尤其二次世界大戰之後60年,彼此衝突更是有增無減。李先生在信中對此段歷史之觀感,令人深疑李先生歷史觀是否正確。李先生所謂“.... 他們肯在錯誤中不斷反省,… 攀向更高遠的理想”云云,實不知根據何典所得,極強行美化的結論。李先生更進一步說“... 彼此共同編織出一部充滿血淚的偉大史詩。”此言更是荒謬。以 – 巴兩族三千年不停之仇恨爭鬥,核實只可説是人類可恥可嘆的悲劇而已,哪能歌頌美喻爲“偉大史詩”呢?七十古稀世界級大科學家猶存青少年的浪漫情懷,為賦新詞強說愁!
台灣寶島近五百年來不斷的悲痛、苦悶歷史,與以 – 巴兩族苦難史,基因及性質上大大不同。尤其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大陸台灣兩岸之間,共產黨與國民黨政爭長期分離,一邊仍堅持共產黨極權專制,另一邊則已進入自由民主國家的行列。這種實情,怎可以與以 – 巴之爭相對照呢?但是李先生說“作爲一個科學工作者,我驚訝於不同人類群體歷史演進的相似性。”李先生偉大科學專業成就及貢獻,當然沒有爭議,但此歷史政治觀,作爲其公開信的引言及背景,卻令人深感困惑。

 

        第三段及第四段原文:

  “我所摯愛的台灣目前正遭遇著嚴峻的歷史挑戰。紛擾全台的
國務機要費案與檢方的起訴書正衝擊著台灣的社會。這是台灣
進入民主時代以來最嚴重的危機。”

“在深層的意義上,這場危機是臺灣首度實現政黨輪替的民主
果實。在二OOO年政黨輪替之前,現任總統被司法機關調查
與第一夫人遭到起訴,根本是難以想象的事。而在今天,司法
機關展現了台灣歷史上未曾有過的獨立精神。第一家庭被調查
或被起訴,雖在法律上並不代表定罪,但這是台灣司法邁出
獨立的一大步,也是二OOO年政黨輪替的偉大果實。”

              

        在此第三、四段文中,李先生首次提出其關心的主題“國務機要費案”與“檢方之起訴書”。他認爲這是台灣進入“民主時代”以來最嚴重的危機。這個“民主時代”起於何年?2000年?1996年?或是更早?李先生應當明説。在1996年,台灣全民票選國民黨李登輝先生當選第一任民選台灣總統。2000年台灣全民再票選民進黨陳水扁先生當選第二任民選台灣總統。從嚴格政治意義上說,台灣的民主時代應始於1996年,而非2000年之政黨輪替。李先生公開信中強調政黨輪替為台灣民主之開端,本人是難以苟同的。現若以1996年李登輝總統當選第一任民選總統為台灣民主時代的開始,則總統府以及其他政商、黨產、形形色色之鉅大弊案,罄竹難書。陳總統被控訴所涉弊案金額,總共只有台幣一千四百餘萬,真是一個小巫而已。李先生何可稱此為“最嚴重之危機”呢?其政治公正標準何在?是否犯有嚴重政治選擇之色盲症呢?尤其在野黨及其控制之台灣媒體大力宣染下,一個“小巫”驟然轉化成爲一個“大巫”了!

民主的果實不都是甜的,有些是好(正面)的,有些是惡(負面)的。李先生認爲這場危機是民主果實,但沒有明確的指明是甜果或惡果。可能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了。

第四段文裡,李先生兩次強調“2000年政黨輪替”,用以説明此危機之發生關鍵。假設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都同樣的腐敗,則政黨輪替對台灣政治社會民生又有何益呢?2008年若再一次政黨輪替還是皂白不分,只不過另換一個政黨説謊貪污罷了!

正常民主制度下,總統及其家庭人員若犯罪,同樣都要受法律的制裁。現在陳總統夫人被司法調查起訴。明顯地,“起訴”與“定獄”是兩碼子事。何況是在深具政黨鬥爭下所引發之起訴呢!

李先生信中用了“偉大果實”、“偉大歷史的民族”及“偉大史詩”,好像對“偉大”這一形容詞格外偏好。然而這三句之“偉大”似乎用錯地方,過分誇張,顯示其缺乏冷靜、理智論政的作風。普通百姓猶可原諒用辤不當,但德高望重中央研究院院長,似不可如此公然輕率言語,書之文字,昭告天下。

 

        第五段及第六段原文:

   “政黨輪替是台灣人民追求更光明、更優質民主生活的體現。
追求民主是台灣人民永不中止的理想,而廉政是民主政治的
核心價值。”

“二 OOO 年時台灣人民願意支持政黨輪替,正是因爲當時人心
思變,決心唾棄國民黨長達五十年執政所造成的貪腐與黑金政
治。政黨是人類的集社,人類畢竟不是天使,因此不可能不犯
錯,自然也就沒有不犯錯的政黨。自認爲絕不犯錯的政黨,必
然是説謊的政黨。因此重點不是犯錯,而是知過能改,並且改
過遷善。二 OOO 年政黨輪替的教訓告訴我們,在貪腐中不知
悔改的政黨,必然會遭到人民唾棄。反之,願意堅守民主的
核心價值,承認錯誤,勇於改過的政黨,才會獲得人民的支持
與祝福。”

             

        近三百年來,鑑於英、美、法等建立民主國家,讓全球各地人民都嚮往過著自由民主的生活,台灣人民也不例外。不同於專制政體,民主政治都存有多個政黨,定時由全民選舉而造成政黨交替之現象。李先生強調說“廉政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是值得商榷的。<<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先生在其文“李遠哲錯了”(台灣日報11-12-06)提出異議。玆引金先生文如下:

 

                “一九四二年經濟學者熊彼得(J. Schumpeter)提出‘另一種民主
理論’已破解了如李遠哲等‘道德挂帥’的‘古典民主理論’;
就民主現實言民主,新說更符合事實就是的科學精神。”

金先生在同文裡又説:

  “李遠哲過去的‘挺’與今天的‘反’,於台灣政治走向
影響不大。二OOO年陳水扁的勝出,主要在藍營分裂,並
非李遠哲所說的‘台灣人民 … 決心唾棄國民黨長達五十年
執政所造成的黑金政治’。李遠哲之挺扁、反連宋的理由是
看不慣黑金人物在他們旁邊,但開票的結果,黑金的國民黨
合計拿到六成選票,有‘興票案’醜聞的宋楚瑜只比陳水扁
少拿三十萬票。那麽強調自己是‘科學工作者’的李遠哲,
能夠得到‘貪腐不知悔改的政黨,必然會遭到人民唾棄’
的結論?”

中國旅美作家曹長青先生也說:
“任何中英文辭典、百科全書,對民主、民主政治、民主
體制、民主的核心、民主的價值等的解釋裡,都不會有
‘清廉’或‘廉政’。原因很簡單,清廉是做人最基本的
一個道德標準,而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是人民的選擇權
(服從多數人意願,尊重少數人權利)。”(台灣日報,11-19-06)

              

 

        其實,從古代封建帝王時期,人民早已期望有“清官”。現代最腐敗的中國專制政體,口頭上也不停地喊“反貪”。由此可見李遠哲之說之謬誤。   

        李先生再説“人類畢竟不是天使,因此不可能不犯錯”。李先生是否是基督徒,本人不知悉,但引用宗教信仰來佐證其人類善惡本性,是違背科學實事求證的基本精神。依據“舊約”與“新約”記載,天使(Angel, 源於希臘語之messenger傳信者)有好有壞,其行爲有對有錯,故純就此宗教信仰而言,李先生之人類性惡說也無法立足。現代生物科學觀察已相當確認人類善惡及倫理,不過是動物自然演進的結果罷了,與天神上帝之賜與無關。李先生對近年經常在科學雜誌報道的主流學説都不知道嗎?還提“天使”幹什麽呢?政黨是人類的一種集社,當然也具有人類善惡並存的個性及對錯相互交錯了。

李先生再說,“重點不是犯錯,而是知錯能改”及“承認錯誤,勇於改過的政黨,才會獲得人民的支持與祝福”。此原則是對的。但就“國務機要費案”而言陳總統夫人及其他五位被告,至今沒有一個人自認犯錯。台北地方法院迄未開庭審理,而此案初審法官判決之日,起碼向在半年以上。且將來法庭判決是“無罪”或“有罪”未知;即就判“有罪”,也有“大罪”或“小罪”之別,何況尚可上訴,經訟多年可期。這一切無人可以逆料。爲何李先生身在國外,再過兩日就將返台,卻迫不可待,成稿即命其在台秘書公諸媒體?除了李先生在巴黎當時感情激動,情難自禁外,實在想不出有何適當的政治理由。李先生率然此擧無形中影射陳總統及其夫人犯錯有罪,民進黨也連帶蒙羞。反過來說,此信若非輕率之舉,而是蓄意之聲明,除了滿口的愛台外,李先生深謀遠慮真正内心所圖又是什麽?

        第七段原文:

“日前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的公佈,意味著台灣舊體制的改革
與民主政治核心價值的建立正遭遇嚴峻的挑戰。這個挑戰讓
台灣的政府、執政黨與人民被迫站在歷史抉擇的十字路口。
如果陳總統與執政黨仍無意放棄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無意
背棄台灣人民對民主政治永不中止的理想,那麽陳總統與執
政黨就必需在“小我”與“大我”、“政黨”與“國家”之
間,做出正確的抉擇。因此,值此時刻,我誠懇建議:陳總統
有必要慎重考慮去留的問題。”

               

 

        在上段文中,李先生對陳總統及其所屬民進黨無疑斷下了一些想當然而的指控。其“小我”與“大我”,或“政黨”與“國家”之間選擇相當抽象,缺少實質依據,主觀性很強,難於令人信服。李先生據此率而公開建議陳總統有必要慎重考慮去留問題,李先生不是太自尊自大,自視太高了嗎?
陳總統已在11月5日公開許諾“若一審有罪,馬上下台。”這是何等的磊落!李先生何能無視台灣司法制度起訴、審理、判決之程序,而甘願尾隨國、親、新及無黨派施明德等街頭民淬、及紅衛兵式的反民主法制的做法呢?
一位自稱是八十嵗“海軍老榮民”的陳水清先生,在台灣日報 11月12日登了一則“老兵請教李遠哲”的短評,義正辭嚴。令人十分欽佩。特引全文如下:

  “讀完李遠哲院長的聲明,我這八十嵗的老兵想在此
請教院長:

  1. 台灣社會是不是需要檢察官就好,不需要法官了?
  2. 不然何以一起訴,我們就認定總統有罪?而且即使法庭
    審判都可能造成冤案,何況是未審先判!

  3. 李院長在聲明中指出‘被起訴並不代表定罪’,此
  4. 言表示是否貪污並未被確認,但下一段聲明爲何指其貪
    腐而不知悔改?這不合邏輯。

  5. 聲明中說‘只有當我的國家做對的時候,我的國家
  6. 才能生存下來。’我贊同此説法,但請給司法機關有做對
    事情的機會好嗎?如果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就人仄於罪,
    這樣的國家算做對了嗎?
    阿扁總統已放棄憲法五十二條的保障,也放棄三審定讞
    證明清白的權利,現在連一審判決的機會也不給阿扁,
    這種做法何其殘忍?但是對罪證確鑿的國民黨千億元貪腐
    集團又何其寬容?”

             

 

        李先生您能公開回答陳老先生誠懇三問嗎?
國民黨立委邱毅經常靠蛛絲馬跡,或虛假傳聞,隨便爆料,這種最不負責任野蠻的惡劣攻擊,令許多人遭到“未審先判”之罪,也使更多民衆無形中受騙。李先生之公開信只不過是比較文明化的類似品。更壞的是,李先生享有世界頂尖科學家的頭銜,並肩負台灣最高研究教育機構之責,何以竟向邱毅這種品德掃地、信口雌黃之下流立委看齊呢?較合適的做法,應仿如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先生所言:“李遠哲以他的身份,可以去跟總統講,希望他下台,爲什麽先要公開的發表這個東西呢?所以我不贊成。”(台灣時報11-15-06)
此外,在此簡引三位前任及現任台灣教育部長(都是中央研究院的院士)對此聲明的看法,以作參照。曾志朗先生直言他支持李遠哲的做法,也認爲陳水扁總統應該慎重去看這份聲明(世界日報11-10-06)。吳京先生表示,陳水扁目前的處境,對内無法施政,對外毫無公信力,是該離開了(世界日報11-10-06)。杜正勝先生表示,陳總統是否貪污,在民主法治社會需經法庭審判,作最後定論,法院未審判以前就下結論,是不正確的教育(台灣時報11-13-06)。三位台灣教育部長的意見,涇渭分明。台灣學子要聽信哪位教育部長及院士的教誨才好呢?還有第四位前教育部長黃榮村先生則言:

 

  “.….. 當風波還小時,大家會等待法律,但在風波愈滾
愈大時,對民主的擴大需求與道德主張,就淩駕了法治。
李遠哲最近的聲明,也可作如是觀。……”

                “.….. 我想,他要說的不是陳總統在哪裏錯了這類狹窄
考量,而是陳總統應在國家是否往對的方向發展之基礎
上,去考量自己的去留。”(台灣時報11-15-06)

        黃先生所講解法治與道德,互相取捨之道,只令人更加糊塗了。

 

           

 

        第八段原文:

   “正確的道路不一定是坦途,反而往往是充滿荊棘、崎嶇
難行的道路,但那也是唯一一條值得為台灣與我們的後代
子孫開闢的道路。決定台灣命運的根本因素,是用正確的
方式愛這塊土地,愛這裡的人民,以及愛這個國家。我從
不認爲‘無論對或錯,我都必須支持自己的國家。’我總
覺得,只有當我的國家做對時,我的國家才能夠生存下來,
並且享受文明的繁茂果實。天佑台灣。”

               

        在此公開信的結語,李先生重申其愛台灣人民、土地及國家之熱誠,指出民主之路崎嶇難行,這些都是對的。他再引“無論對或錯,我都必需支持自己的國家”一句,但沒有説明出處或誰之言辭,這不是學者應有之作法:所有引文必需明白註明出處、作者及年月。不然,該引文就失掉其意義及可信性。李先生如果害怕透露此引文作者,此引文就是廢話一句,也顯示李先生不夠光明磊落。此引言之内容,是非不分,自私自利,不管他國死活,不用説是錯誤的,也不必李先生費心來教誨台灣人民,台灣人民不至於如此愚笨無知吧!

李先生以“天佑台灣”四字來結束其文,不禁讓本人想起美國之情況。美國憲法明文規定“政教分離”,但實際上政府及各種機構常見“上帝祝福美國”之語,連美鈔背後也印有“In God We Trust”(我們信仰上帝)一詞。李先生所讚賞的以色列及巴勒斯坦兩民族,信奉同一上帝,但三千年來不停地祈求上帝助其戰勝對方,上帝到底聼誰好呢?李先生有何寶貴的建議嗎?

關於李先生之公開信,最後尚有一點需要討論。李先生發信後兩日即返台灣,在12日某學術研討會上,記者群向他追問詳情,李先生一概拒絕回答。在國外發出這麽重要的公開信,對台灣政情民心如此深重衝擊的政治聲明,李先生竟不願再做説明,是完全不合情理的事。好比一個人隨手抛出一顆震撼大樓的炸彈,傷害許多人,自己卻轉個身子,就想一溜了事。這是貴為中央研究院院長之人所應有之表率嗎?

李先生爲什麽不願再細説他的建議與理由呢?是否因爲太自傲,不屑於為台灣愚昧人民再浪費精力解説?抑或是他發現台灣各界之反應,非其始料所及,故膽怯趕快閉口不語了?無論是什麽樣的理由,他的封口,只能被視爲不負責任、虎頭蛇尾弱者的行爲。要洗刷這種負面的評語,只有趕快挺身而出,公開詳細解説或道歉。李先生您現在正站在抉擇品德標準的十字路口,全台人民都拭目以待,看您的走向。

 

結語及建議:

李遠哲前院長自巴黎發出之對台公開信,由上述之分析,可得如下幾點簡要結論:

  1. 此公開信是在情急、衝動、未經冷靜思索及推理可能後果的情況下輕率成稿,並匆促公開發表。
  2. 引用以色列 – 巴勒斯坦三千年來宗教、民族相關的爭戰史,從而對照、影射台灣四、五百年來困難的歷史是不當的。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上,兩者風馬牛不相及。
  3. 對於1996年來,台灣進入民主時代的政情分析及研斷,大都是淺顯、偏激或錯誤的。
  4. 無待民主制度正當司法程序之運行,就急急忙忙未審先判陳總統夫婦犯錯有罪,是違背了自由民主的真諦。
  5. 引用不必要宗教信仰為其政論佐證,是違反科學精神及理智判斷。
  6. 援引其全球科學界崇高地位及台灣研究最高機構領導地位之光環,不慎重,不負責任的發表震撼台灣政情之言論,徒增台灣社會民心擾亂不安。
  7. 懇請李先生儘快向台灣全民公開道歉。請您記住“重點不是犯錯,而是知過能改,並且改過遷善”,乃閣下勸人之言。

 

蘇明陽美國海軍研究所,海洋科學家,2001年退休。
2001-2004年,台灣國立成功大學及海洋大學客座教授
E-mail: mingsu3@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