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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脫「中華民國」牢籠 台灣人才有將來

 

◎ 陳逸南

10月20日自由時報A13「自己的國家自己救」廣告內容的一段內容指出,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2008年5月20日之後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認同台灣,欺騙台灣人民,違反競選承諾,犧牲台灣經濟利益,背叛台灣社會自由、民主,人權、公義的普世價值。人民有權利推翻欺瞞背叛人民的政府,人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未來,人民的力量就是直接民意的展現。

查立法院院會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國際公約及其施行法,將可讓兩項人權國際公約直接具有國內法效力。後來,此兩項人權國際公約經總統批准公布,已將批准書(注意不是加入書)送聯合國秘書處存放。

按兩項人權國際公約第一條第一項均規定:所有人民(All peoples)都有自決權(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美國國會三十年前制定台灣關係法(TRA)時明確表示,台灣的未來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代表美國國會的認知是台灣的地位問題還沒解決。此項說法乃源於1950年「杜魯門宣言」及1951年「舊金山和約」產生的「台灣地位未定論」。人民自決是一項重要人權,台灣人民行使自決權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近日報導指出,馬英九剛接任中國國民黨主席,就急著丟出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進行「馬胡會」議題,令人強烈質疑,馬英九「促統」腳步加快了。路人皆知,「馬胡會」係為中國併吞台灣作準備,而對國共合作,想把「民主台灣」推向「極權中國」,令人憂心。大家應團結在一起謀求自救,推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體制,早日跳脫「中華民國」牢籠,台灣人才有將來。


(作者為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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