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將在26日開庭審理前民進黨政務官們的特別費案,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前內政部長李逸洋等民進黨政務官們均被特別費官司所牽絆。黨主席蔡英文打算在25日中常會發表聲明,譴責特別費案辦綠不辦藍,因為國民黨籍的前副總統連戰、現任副總統蕭萬長、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行政院長劉兆玄等人的特別費案,與民進黨政務官幾乎同一期間遭檢舉,結果藍營首長們都沒事,綠營首長們一個個都被起訴,這是政治司法迫害,更是選擇性辦案。
是的,這是政治司法迫害,更是選擇性辦案,何以民進黨中央現在才有感覺?扁案進行至今,尤其是與特別費雷同的國務機要費案,當初怎不見黨中央大力的聲援?國務機要費案難道不是政治司法迫害?不是選擇性辦案?阿扁總統在準備程序庭的答辯詞中有說到「李前總統時代大溪鴻禧山莊,那不是官邸,那是私人的住宅,家裡的水電費,非常之多,全部拿來報單據核銷的國務機要費,包括家裡的臉盆、腳桶、修理鐘錶、洗照片,包括個人打球,我們所看到的私人的開銷全部拿來報國務機要費,也沒有人講說這樣不可以」,又說「蔣介石總統時代,他的孫子結婚攝影的費用包括他個人要吃的東西包括醬瓜等等,都是從國務機要費來支出」。但是,國民黨籍的總統怎麼搞都沒事,民進黨籍的總統動輒就以個人開銷私人支出來入罪。
對比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蔡守訓法官認為馬英九特別費怎麼記帳,要不要記帳,或者要不要繳回,這些都是行政上的問題,跟刑事責任無關。其中一半必須單據核銷的部份,同樣的使用了他人的發票,最後有沒有聽說誰被以使用他人發票來詐領特別費而被貪污審判?另外一半領據列報的特別費,馬英九認為是他私人的錢,所以直接匯進個人的帳戶,還申報個人的財產,每個月匯給他太太二十萬元,還放進ICBC去享受十三趴的銀行優惠存款利率。蔡守訓法官還幫馬英九講話,說馬英九那麼忙,對於特別費要不要記帳,或者每年年終還有剩餘要不要繳庫,這一些都是行政的問題,縱使有違失也是行政責任有無之問題,而構不成所謂的詐欺、背信、貪污。更進一步引用「大水庫理論」-不要去管資金的來源或者來自於哪一個帳戶,說馬英九因公支出大於特別費的收入,沒有不法所得,所以判決無罪。然而阿扁總統也舉證國務機要費因公益而支出的,遠遠大過檢察官指控涉嫌貪污的錢,根本沒有不法所得。馬英九可以,阿扁總統卻不可以,馬英九可以公私混用,阿扁總統為什麼不可以?如果沒有任何政治考量的不同標準,誰會相信?
這麼明顯的雙重標準,民進黨中央與政客們視而不見,以為阿扁總統遭受清算鬥爭與他們無關,這是阿扁總統個人的事。台灣北社社長張學逸醫師甚至主張「我們認為阿扁只要專心、勇敢的面對司法,就能抓到司法不公的證據,讓大家據理力爭。」他對明顯司法不公的證據視而不見,卻屢屢發表聲明否定其他幹部與社員同志對阿扁總統的聲援,讓中國媒體據以陶侃「獨派內鬨」。不幸的是,「骨牌理論」終於出現了,第一塊骨牌倒了之後,就會牽動第二塊、第三塊骨牌接連倒下,民進黨的前政務官們陸續都要步阿扁總統的後塵被起訴,難怪有綠色選民call-in進電台,當初沒有聲援阿扁總統的民進黨人士只要起訴,他們就要放鞭炮慶祝,不知民進黨中央與諸公們聽了有何感受?張學逸社長是否應再度發表聲明「我們認為×××只要專心、勇敢的面對司法,就能抓到司法不公的證據,讓大家據理力爭。」?
馬英九執政至今,民調滿意度不到三成,不滿意度超過六成。在這種政治氣氛下,請問民進黨,民眾對你們的滿意度又是多少?不要再賴給阿扁總統了,阿扁總統已經退黨,你們也切割得夠乾淨了,請你們公布答案,然後再來討論該檢討的是誰?2009/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