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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尊重司法豈可兩套標準

台灣時報


司法獨立中立並受尊重是成為民主國家的基本條件,台灣的政客與媒體時常踐踏司法,成為台灣民主政治的殺手。

 備受矚目的陳水扁、吳淑珍與家人親信被控涉嫌在二次金改過程索賄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宣判,包括陳水扁夫婦等前第一家庭成員等共二十一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受命法官林柏泓指出,本案是單純法律判決,沒有政治考量,希望外界仔細閱讀判決理由,才能完整了解合議庭的想法,並呼籲外界勿因本案判決引發衝突和口水戰。然而,正如其所預見,判決一出,色彩鮮明的親藍媒體一片罵聲連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除召開記者會大加批判,更語帶恐嚇主審法官周占春將是促成立法院本會期快速通過「法官法」的「最大貢獻者」,甚至有藍委要求台北地院法官必須站出來表態,一副秋後算帳模樣。

 上述景況委實教人駭異莫名。批評者毫不遮掩的叫囂行徑,視司法獨立如無物,分明兩套標準。猶記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在台北地院審理時,合議庭主審法官蔡守訓引用宋代公使錢制度,將說詞前後不一且把特別費申報為個人財產的馬英九判決無罪,引來不少物議。然當時親藍媒體與國民黨卻是異口同聲表示尊重法官判決。待到蔡守訓審理同具特別費性質的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卻在判決主文中以道德教師的口吻處陳水扁無期徒刑,兩套審判標準惹來諸多質疑,但親藍媒體與國民黨的反應卻是歡欣鼓舞,大讚司法正義。如此涇渭分明的對比反應,反照了在其心目當中,評價司法裁判的標準無非是「順我者昌,逆我者王」。合乎己方立場者,大力讚揚;反之若違背己方心意,立時大加撻伐,進而發動親近媒體連番砲轟,宛如私設刑堂。

 同樣的兩套標準也呈現在對於政治獻金的看法與態度。眾所周知,不論以政治實力、政治利害或網絡淵源,企業界捐輸給國民黨及該黨政治人物的金額遠超過捐給民進黨者。然而,同樣的捐款行為,捐給國民黨謂之政治獻金,捐給民進黨卻每以貪污相繩,這又是另一種的兩套標準。而面對這樣的兩套標準,親藍媒體不僅始終未曾批判責難,某些媒體甚至進一步藉掌握傳播利器之便,對民進黨政治人物收受政治獻金的行為動輒冠以「貪腐」罪名,這正是典型的假正義之名行不義之實。在如此的循環過程中,政治鬥爭才是本質,獻祭的卻是司法正義。

 更不堪聞問的是,國民黨立院黨團竟然因本案而決定加快「法官法」的審理,甚至出言威嚇,暗示周占春法官將是首要的開刀對象。這是明目張膽到將國家法制拿來當作報復私人的工具,將台灣剎時從現代民主國家推回宛如中古世紀黑暗時期的專制政體。國民黨立院黨團素質與行徑之低落與囂張,令人不可思議。回顧二十餘年來民間司改會積極奔走推動「法官法」,希望透過對法官評鑑制度與退場機制的建立,讓人民得以享有良好的司法品質與公平的審判,免受惡質裁判訟累的磨折。然而,這一路以來,卻是國民黨在立院的長期阻擋使得「法官法」的立法難以通過。而今國民黨一夕驟變,誓言推動「法官法」,其背後動機非為司法改革,非為保障人民權益,只為於對於陳水扁的深惡痛絕!

 如此政黨有愧選民付託,如此作為將使得台灣社會陷入無止境的政治惡鬥,讓司法公信步步淪喪,兩極對立日益尖銳。而當作為維持社會生活秩序的法律判準不再為人民所信任,台灣的民主法治將受到根本的動搖與挑戰,台灣脆弱的民主根基在政治鬥爭的風雨下只恐勢如危卵。對此,全體國人必須深以為憂戒。

【2010/11/7台灣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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