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上網看到以下的新聞, 心中好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12/today-t1.htm
2010-11-12 龍潭案 扁珍各判11年定讞, 陳敏薰案各判8年定讞.
「幹他馬!」的國民黨開的法院, 台灣人還要吞忍到幾時? 台灣人難道就不會走上街頭抗議那隻「馬九」(Meh-Gao)的干預司法? 台灣人難道就不會到土城看守所外用幾千人, 幾萬人的燭光晚會來和國民黨的「司法二二八」抗爭?!
很高興台灣終於有了鄭弘儀的「驚天一罵!」 -- 這表示當社會的公平正義被打壓到底的時候, 台灣人還是個會憤怒的民族; 這表示當受到霸權迫害時, 當被踐踏成次等公民時, 台灣人還是會起而抗爭的; 這表示台灣人還是個有LP, 有希望的民族 -- 否則台灣人就真要做奴隸囉!
讓我們和鄭弘儀一起開罵, 一起開幹吧! 不過建議以後「台灣國」的「新國罵」不要針對女性, 卻要針對那隻出賣台灣的「中國馬」-- 讓台灣人走上街頭, 用選票把那隻「中國馬」趕出總統府; 讓台灣人全民開幹, 用怒吼把那隻陰邪狠毒的「馬妖」趕出台灣 --
「陰他馬, 毒他馬, 關押阿扁二二八!」
「浪他馬, 滾他馬, 幹他馬的"沒有啦--"!」
「幹他馬, 操他馬, 倒貼中國賣台灣!」
「幹他馬, 操他馬, 幹他馬的爛菊花!」
「幹他馬, 挺台灣, 五都全贏建國聲!」
「倒他馬, 護台灣, 倒馬救台反併吞!」
「挺阿扁, 保台灣, 一邊一國做主人!」
「幹他馬, 救台灣, 台灣建國出頭天!」
B.H. 11/12/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