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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山難是偶有的事,要錢?出發前請先投保

《台灣e新聞評論》

山難時有所聞,沒有人希望災難發生。張博崴去年山難不幸往生,張家認為消防署等機關搜救不力,請求國賠。請問張博崴每到一處定點,有電訊通知消防署等機關他在何處嗎?今天消防署不是拒絕救援,而是沒有救成。好像病人開刀不幸罹難,結果醫師都要被告入獄、賠錢,以後危險的病人沒有醫生敢接手。

民眾要養成一個習慣,也是常識,出外旅遊、搭飛機、開車要買醫療險和意外險,如果意外發生才有保障。真有過失的一方,再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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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子山難亡 父母提告爭國賠
【中央社】 2012.09.13

大學生張博崴去年山難不幸往生,張家認為消防署等機關搜救不力,請求國賠。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張家盼藉此加強山難搜救。

全案緣起於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去年2月間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後失去聯絡,當地警、消、國軍、民間救難組織及家屬自僱的山青等,投入600人次搜救。張博崴失蹤51天後,被山友在家屬研判的北港溪一帶發現他的遺體。

家屬質疑官方搜救不力,害兒子枉送命,提告請求國賠,要求消防署、南投縣警察局和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連帶賠償新台幣665萬元。

法院下午開庭,張博崴的父母說,「山難多是等死枉死」,當初搜救時公務員敷衍了事,救援部隊沒受過妥善山域搜救訓練,而白姑大山在921大地震後有多處崩坍,卻仍缺少標示,希望提告喚醒民眾注意,督促政府加強山難搜救,「即使敗訴,也是民眾贏了」。

但消防局等機關委任律師,則質疑消防局搜救時縱使未整合各機關,但是與張博崴山難身亡無因果關係。事發地點是原始林,而非提供休閒的保護區。法官於庭末諭知全案訂於11月8日再開庭。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