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巴紐建交案裡,關於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被指涉入貪瀆一事,經調查,發現款項並無流入邱義仁和黃志芳2人或親友帳戶,將2人偵結不起訴。
北檢指出,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將2980萬美元,匯給中華顧問工程公司前副董事長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新加坡開設的聯名帳戶,但最終建交破局,2人把帳戶金額提領一空,邱義仁和黃志芳被控分贓2980萬美元。
北檢表示,但經調查,李姓和張姓證人在檢方偵訊時表示,黃志芳以審慎態度評估2國建交並向巴紐提出3項建交條件。北檢認為,黃如果有心貪污,大可輕易、快速簽署公報,何須如此大費周章。
北檢指出,邱義仁在此案中僅引介金紀玖和黃志芳認識,並無參與建交過程,且經檢方與新加坡等國司法互助後,發現款項並無流入邱義仁和黃志芳2人或親友帳戶。經查罪嫌不足,邱義仁和黃志芳予以不起訴處分。
2008年邱義仁卸下行政院副院長後,曾因3件案件分別遭到起訴與偵辦。在安亞專案,邱義仁被以貪污罪起訴,但2012年6月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邱義仁無罪定讞。而另外2件,除今日偵結的巴紐建交案外,還包括日前機密公文案也遭特偵組偵辦,最近也獲不起訴處分。
2012-12-25
【巴紐案】張牙舞爪、未審先判的豈只有親藍媒體?
北檢昨天25日偵結「巴紐案」,對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和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予以不起訴處分。二○○八年,邱義仁和黃志芳被控與金紀玖等人分贓巴紐建交的近三千萬美元。律師黃帝穎26日為文表示當時親藍媒體、名嘴和國民黨立委每個人都「張牙舞爪」、未審先判,痛批邱義仁和黃志芳是「貪腐集團」,並在這四年的歷次選舉裡「渲染」,結果檢調最後查無實證,僅能依法給予不起訴處分,但這些政客、名嘴的不實「渲染」,對這四年的歷次選舉結果已發生「無法挽回」的影響。
能否請黃帝穎律師也出來批一下謝系趙天麟(謝長廷2001年派往中國的密使)。在2008年開砲要陳水扁總統自己主動退出民進黨。 謝長廷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說,陳水扁對巴紐案始終知情,因此難辭其咎。他說,民進黨正進入改革關鍵時期,他呼籲陳水扁主動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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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謝長廷密使趙天麟誣陷陳水扁總統
老包《新台灣新聞周刊》: 趙天麟籲扁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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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系「趙天麟們」給個道歉吧!
邱義仁:陳水扁總統未涉巴紐案
2008-05-05
謝系子弟兵趙天麟今天(5日)對陳水扁總統開砲,要總統自己主動退出民進黨。 趙天麟表示,「對這些事情,應該負全責的陳水扁總統,我們也很沉痛的呼籲,他若可以主動離開民進黨,對他個人對民進黨,都是對人民一個起碼的交代。」
對於趙天麟的開砲,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表示,「如果外界要無限上綱,株連陳水扁總統,或其他人有責任,(也應該等)責任調查清楚之後,再來討論。」
巴紐案 邱義仁、高英茂無罪定讞
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與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被控利用執行機密外交「安亞專案」名義,詐領經費五十萬美元,高等法院上月宣判無罪,加上特偵組昨表示全案將不上訴,邱義仁及高英茂確定無罪定讞。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表示,檢方不為上訴而上訴,尊重法院判決,已決定此案不上訴。
邱義仁委任律師高涌誠表示,依據刑事案件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獲判無罪的案件,檢方要上訴第三審難度極高,全案幾乎確定,邱義仁因本案遭羈押五十一天,後來以五十萬元交保,將研議提出冤獄賠償,邱義仁最高將可獲得二十五萬餘元的刑事補償。
根據特偵組當時起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後,執行安亞專案,希望WTO秘書長蘇帕猜協助排除中共矮化台灣;邱義仁指示外交部撥款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邱被控卻侵吞入己涉嫌貪污,當時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知情,依然指示所屬配合辦理。
不過,法院認為,安亞專案是由國安會配合外交部辦理,依執行慣例,國安會對口單位為副秘書長柯承亨,外交部實際決策承辦人為高英茂,並非邱義仁一人所能決定。此外,安亞專案確實使我國參與WTO的名稱未被矮化,代表及副代表職銜也沒有更動,若以成果論,沒有不撥款項道理,因此,認定邱義仁等人未詐領公款,也無證據證明高英茂是幫助犯。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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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 扁聲明「我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
面對台巴十億元建交醜聞案,陳水扁總統今 6日發表聲明指出,「我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他也相信同仁及部屬不會收賄或A國家的錢,也期待司法能早日還給他們公道。他並強調,巴紐案原本是出於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的演變發展,傷害國家、政府及執政黨形象,深感愧疚,並向全民道歉。
陳水扁總統指出,中國對台灣的基本立場就是否定中華民國或台灣是一個國家,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是中國的地方政府,是他的一部份,所以台灣既非國家、不應擁有主權,當然不能有任何外交空間,中國的「三光政策」,是要挖光台灣所有的邦交國,擠光、堵光台灣的國際空間與外交活路,而且對台灣的外交打壓是不分藍綠顏色,更不分中央與地方。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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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呼籲陳水扁主動退黨
【聯合報╱社論】 2008.05.06 02:54 am
謝長廷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說,陳水扁對巴紐案始終知情,因此難辭其咎。他說,民進黨正進入改革關鍵時期,他呼籲陳水扁主動退黨。
趙天麟的呼籲,或許正是許多民進黨人椎心泣血、心照不宣之言。民進黨如今所謂的「改革」,其實就是要對陳水扁八年失政敗德進行反省與悔罪。若不能對陳水扁的罪咎進行徹底批判,非但無以重建民進黨的價值體系,且將使民進黨形同永遠不能向台灣社會清償這八年失政敗德的主體債務,而陳水扁正是民進黨欠台灣社會最大的一筆「政治債」。前債未清,如何重建民進黨的政治債信?
雖然批扁不是改革的全部,但不批扁就絕不可能完成改革。然而,倘是「由下而上」發動批扁,民進黨就可能分裂;唯若陳水扁能主動退黨,即可免於內鬥分裂,亦是陳水扁對民進黨改革工程的最重大獻禮。
陳水扁應以退黨報答民進黨!自二○○四年「兩顆子彈」以來,繼之以雷區全面引爆一般地炸開了種種重大貪腐案件;四年來,民進黨可謂是賠上了整個黨、賠上了整個國家,全面力挺陳水扁遂行其「毀黨自救」、「毀國自救」的工程。就此以論,民進黨對陳水扁已是「仁至義盡」,亦是「惡至罪盡」,可謂肝腦塗地;然而,最後民進黨非但未救回貪腐無狀的陳水扁,也斷送了整個黨,重傷了國家社會。
現在,民進黨要「改革」了,也就是必須對陳水扁八年的失政敗德進行徹底反省及悔罪了。非如此,不能對台灣社會償清舊債;非如此,不可能重建民進黨的政治債信。所以,現在也到了陳水扁應當誠心報答民進黨的時機;陳水扁應當捨己救黨,退黨救黨,為民進黨的改革提供前提與基礎,為民進黨的更生再造創造契機。這不但是趙天麟的思考,亦是民進黨內有心人的共識,更是眾多對民進黨有期待的台灣人民的心思。陳水扁曾是「不可民進黨負我一人」,如今難道仍是「寧可我一人負盡整個民進黨」?
其實,要「陳水扁退黨」的呼籲非自今始,在貪案頻爆之際,連王幸男都曾主張阿扁退黨。當時或因陳水扁挾持深綠,或因黨內仍有陳水扁可能帶領全黨過關的僥倖心理,遂使情勢繼續惡化至如今這種立委、總統選舉慘輸狂敗卻猶然見不到底的地步;而巴紐案的爆發,終於暴露出整個總統府已經形同一個賊窩匪窟,自陳哲男、吳淑珍、趙玉柱、余連發、陳鎮慧,至馬永成,如今再添一個邱義仁,更不可漏掉陳水扁那個本尊,每一張臉孔都是非貪即腐、可鄙可憎;然則,難道民進黨還不敢命陳水扁退黨?而陳水扁亦仍吝於退黨救黨?
邱義仁主動退黨,並認為這「沒有什麼不公平」,多少尚存「退黨救黨」之心;而張俊雄若不能主動將邱義仁及黃志芳免職,至少亦應接受二人的主動辭職。張俊雄應知,這些都是必須即時清償的「政治債」,此時不清,民進黨即再難重建社會債信。
陳水扁對民進黨所造成的最大罪孽,就是摧毀了整個「台灣價值」。邱義仁已為巴紐案主動退黨,陳水扁更應為八年的失政敗德主動退黨。畢竟,民進黨已因八年挺扁護貪而殘敗至此,如今正在改革更生的痛苦之中;陳水扁若對民進黨尚有一絲感恩圖報、知恥悔罪,或將功贖罪之念,就不應再挾持民進黨,就應饒了民進黨,就應主動退黨,就應還給民進黨一個清償前債、脫胎換骨的生機。
只要陳水扁能主動退黨,民進黨的內外情勢必可立即豁然開朗。陳水扁一人退黨,即能為民進黨的改革再造提供前提與基礎;這難道是陳水扁所不應為?難道陳水扁真是不可全黨負我一人,寧可我一人負盡全黨,又寧可我一人毀盡全黨?
民進黨內的「趙天麟們」應當同聲疾呼:這是民進黨改革關鍵時刻,請陳水扁退黨救黨!邱義仁能,難道陳水扁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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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是謝長廷派往北京的「密使」
2001年謝長廷任高雄市長, 趙天麟充當謝長廷的「北京密使」先去廈門,之後再飛到北京。當年趙天麟是借放在李登輝台聯黨的謝長廷人馬,不僅非常年輕、資歷淺,而且鮮被外界所認識,以避人耳目。趙天麟銜命攜帶謝長廷致函廈門市長朱亞衍的親筆信,白紙黑字寫上「廈門、高雄是一個國家的兩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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