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州台灣人長輩會分裂之後,一方由原來會長王錦釧續任負責,另一方則選出李建一擔任會長。當時兩人皆信誓旦旦,表示要努力發展會務。王錦釧痛定思痛,深感「自長輩會搬離鹤園,會務發展受限,會員疏於連繫」,她決心重建會藉,並聘請鶴園幾位資深董事為長輩會榮譽顧問,希望大家手牽手,一起守護長輩會;李建一也聲明,決心「再創新局,繼續把長輩會這一塊招牌擦光擦亮」。
然而幾個月後兩方同時改選新的理事,王錦釧和李建一却在沒有交待任何理由之下,都不再擔任會長,連理事都不是了。人們開始納悶,他們是否因為做生意或換工作離開南加州?
等收到張概義(原李建一)9月份工作報告,方知王錦釧人並沒有離開南加州。上面一則報導說,「王錦釧曾3次約本會商討和解事宜,但是她的大前題(應為提)定要本會先撤消對她的控告。真是莫名其妙,所以和解告吹。說起來由她帶頭的五人幫,和鶴園亂簽合約,使本會損失慘重。跟她商討和解,只是給她迷途知反(應為返)的機會。」
此則報導可能是由不知內情的外人執筆,也沒有經過校對,結果錯誤百出。代表長輩會簽約的是三人,不是五人。對方陣營新選出的理事會成員並非五人,這是一個鐵錚錚的事實,很容易查證。而且只因有人無法苟同某些看法而與之同進退,便將他們打成「幫」,未免不够厚道。那根本不是就事論事的態度。
至於先撤消控告既是大前提,那便是和解的先決條件。若是不接受,完全就沒有和解可談,何來「告吹」?而且一次都够了,還要三次應約,令人費解。特別是提到「跟她商討和解,只是給她迷途知返的機會」,那就更加匪夷所思。
難道有證據指控王錦釧簽字是拿了鶴園好處?或者有人恐嚇威脅,逼她作出違心之舉?迷途知返云云,那是要求她做偽證嗎?這是要吃上官司鋃鐺入獄的。誰會那麼傻?
不過當事人言之鑿鑿,雙方應該有過接觸,這一點,大概毋庸置疑。至於經過的實情如何,諒必不是表面所提三言兩語那麼簡單。譬如王錦釧一個人對張概義方面幾個人,或者王錦釧也有幾個人陪同,當時具体的談話內容究竟是什麼?希望雙方能公開說明,讓大家了解是非曲直所在。
但殘酷的現實是,張概義方面不管能不能引起大家的共鳴,起碼還有資本繼續打官司,表面上至少還可老神在在;王錦釧目前沒有一官半職,張概義方面惦量斤兩,公開聲明「只是給她迷途知返的機會」,而那機會只是拙劣的畫餅,難看又不能吃。把王錦釧想要和解的幻夢,硬生生的打碎。此後恐怕她只能更加紮實地準備反擊,餘無別途。
另一方面,張概義10月份預告事項透露,李建一顧問和張(概義)會長「將代表長輩會参加台灣會館主辦的台灣傳統週籌備會」。這則消息看起來,總覺得毛毛怪怪的。
理論上,参加籌備會應是一個單位一個代表,而且顧問的職務對內不對外。李建一顧問為什麼會陪同與會?很難相信這種安排是對張會長的不信任,有意準備隨時下指導棋。畢竟這個會除李建一,還有陳燕和游瑞祥等人都曾經擔任過會長。根據他們的經驗,認為只有選出一個外人來領導,台灣人長輩會才能正常運作。那當然要給人家一份起碼的尊重。
不過這些問題,不擬在此討論。比較關心的是,十幾年來長輩會長期持續不安定,無端流失許多會員。責任到底該由誰負起?簡直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但絕不可能僅僅歸罪某一特定的人,就可釐清。
李建一短暫的擔任會長,突然決定不再参與長輩會的實際事務,必然有其難以啟齒的理由。但長輩會目前的確千瘡百孔,亟需大大修補,很希望他能對事不對人,將所見所聞,原原本本的講出來,讓理事,特別是會員做参考。這麼做,肯定對改善長輩會的體質有相當程度的幫助。相信他也不想任長輩會自生自滅,繼續分裂衰敗下去。不是嗎?
2013-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