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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忠津:「憲法共識」有一中框架成份 

中評社台北11月25日電 (記者鄒麗泳專訪)

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草擬“憲政共識”有意做為民進黨與共產黨的對話基礎。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台灣清華大學電機系教授呂忠津接受中評社專訪指出,“憲政共識”是無法接受“憲法共識”的妥協結果,“憲法”有“一個中國”框架成份,憲政至少沒有。用“憲政共識”跟中國對話雖不滿意、但勉強接受。

呂忠津,台大電機系畢業、美國南加州大學電機碩士、博士,1987年返台即在清大擔任教職,曾獲第三屆清大傑出導師獎,現為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呂忠津指出,他參加了前主席謝長廷主持的對中政策擴大會議(華山會議),謝在會中努力推銷“憲法共識”,並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是超穩定結構等等,但部分民進黨菁英、公民團體及兩岸專家都不能接受以“憲法共識”與中國對話。

呂忠津認為,“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國民黨統治中國時期在中國制定的,跟台灣沒有關係。李登輝主政時“修憲”六次,在台灣施行民主、有了選舉制度,但“中華民國憲法”還是一中憲法,是一個中國框架。

尤其,一中憲法與民進黨的創黨精神相違背,這是民進黨支持者不能接受“憲法共識”的根本原因。因為無法接受“憲法共識”,因此,可採用憲政精神或憲政原理取代“憲法共識”。

他認為,實施憲政體制的國家多保障與維護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價值。像中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也有他們的憲政體制,其憲法也有保障公民權利的條文,這是共通的。但他們的憲法,黨的位階最高,以黨領政,無以落實民主、法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這是“憲法共識”的局限所在。把“憲法”換成憲政,不是直接認可對方的“憲法”,而是尊重對方的憲政架構運行,也就是台灣尊重中國的憲政,中國同樣尊重台灣的憲政,雙方互相尊重彼此的憲政體制。

詢及“憲政共識”是否刻意迴避一個中國?呂忠津認為,有時同樣一件事可有不同的看法,中國可以選擇他們喜歡的加以詮釋,台灣也可以強調我們想強調的部分,例如台灣主權獨立。就以“中華民國”體制來說,藍綠政黨都可能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有不同的看法。

呂忠津說,他可以理解民進黨與共產黨交往或許須有模糊性,這可能是一種策略,但是,民進黨自己要站穩自己的立場與堅持台灣主體性。另外,在中國做生意或有利益相關的人不適合擔任民進黨對中事務的代表。

  做為深綠菁英團體─台教會會長,呂忠津說,他曾在台教會執委會報告“憲政共識”,大家認為,台灣或民進黨面對中國問題的最大困境在於,台灣內部的國家認同產生歧異,雖然大部分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但有部分人自認為是中國人,國族認同的歧異讓台灣無法一致對外。

至於,民進黨是否須要新的決議文?他說,是不是因為要跟共產黨交流,就要去否定台灣的主權,“民進黨不須要新的決議文,因為民進黨已經承認“中華民國”體制了,難道要從事實獨立倒退到否定嗎?”

身為台灣清華大學電機系教授,也教過不少陸生,呂忠津說,早期的中生確實很勤奮、很優秀,可能是隨著來台人數增多,近來感覺跟台灣學生沒有太大不同。台灣清華與北京大學、北京清華、中國科大、復旦大學、浙江大學及蘭州大學等校都有學術交流,有一百多名中生。

有關陸生政策方面,呂忠津指出,台灣與中國地理位置相近,文化與語言相通,加上中國到台灣的學生人數大幅增加,採取總量管制是有必要的,畢竟台灣的教育資源有限,政府的教育政策必須以台灣學生為優先。健保問題方面,他認為,如果一般的外籍生有健保,也必須讓中生有健保,沒有必要對中國學生特別優惠或特別歧視性待遇。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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