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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調整 金融營業稅調回5%  最高所得稅率從40%變45%

民報編輯部

財政部今(24)日下午正式宣布「財政健全方案」,金融業中銀行、保險業於1999年為因應金融風暴而調降至2%的營業稅,將調回原來的5%,光金融營業稅每年估可增加200億元稅收。此外,所得稅將增加一級距,所得淨額達1千萬以上者將適用45%稅率,同時個人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降為50%。

財政部表示,財政健全方案以短中長期規劃,上列三項僅為財政健全方案中五大財源籌措項目之一,總計可增加稅收700億元,且稅制調整方案分為短期及中長期,中長期還包括「研議改進不動產稅制度」,短期則先以建立「回饋稅」(feedback tax),讓少數行業或高所得者多回饋社會。

就短期稅制調整部分,未來銀行及保險業營業稅將由目前2%調整回到原來5%的稅率,至於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以及典當業等五種金融行業,過去15年來均未賠付任何一家,因而維持現行2%。

財政部部長張盛和指出,銀行及保險業稅較現行提高的3%將進入國庫;至於原有的2%,則仍維持給金融重建基金(RTC)及存保基金,十年後待存保基金資金充裕了,2%的稅收再回到國庫。

所得稅最高稅率由40%提高至45%

而針對高所得者以及投資股票所得部分,亦有所調整。張盛和表示,近年國人所得有M型化趨勢,為使高所得者多回饋社會,參考日本、美國作法,微調所得稅課稅級距。過去所得淨額440萬以上者均一體適用40%稅率,未來所得淨額達1000萬以上者,需以45%稅率計算所得稅,亦即千萬所得以上者需多繳5%所得稅。

另外,台灣實施兩稅合一制度後,若為公司個人股東,目前規定所配發的股利中已扣除的17%營業所得稅,可以100%作為該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扣抵,但未來該扣抵稅率將降為50%,也就是個人股東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股利在營所稅中已扣除部分,在綜所稅僅能扣抵半數,至於法人股東以及小規模獨資、合夥營利事業則維持不變。這項改革將使股市大戶、持股較多企業負責人、企業股東多繳稅。

檢討年金制度 年減450億元為目標

為減緩稅制改革衝擊,財政部亦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將薪資扣除額由10.8萬元提高至12.8萬元,身心障礙扣除額由10.8萬元提高為12.8萬元。中小企業若增僱員工,每年增僱員工所支付薪資額之130%限度內,可於當年營利事業所得稅中扣除,同時為鼓勵企業創新,也將放寬研發投資抵減年限。張盛和指出,除稅制調整以增加國庫稅收之外,行政院也將組成「支出檢討小組」,逐年檢討政府各項年金補助,根據財政部估算,未來在各項年金補助調整上,將朝每年減少450億元支出為目標。

根據財政部規劃之「財政健全方案」,分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兩大部分,中央政府方面工作重點在於控制債務規模,不讓債限破表,並且需調整支出結構,檢討法律義務支出、各項年金改革與非法律義務支出,藉此減少資源重複投入與不經濟支出。在多元籌措財源方面,除檢討與調整稅制外,還將積極提升公股事業經營效率、檢討民營化與釋股政策、引進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全面推動資產活化等。

 

2014-02-24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