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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男風波 周玉蔻敗訴判賠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3億男風波,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稱「頭可斷、血可流」,對周玉蔻告到底,要司法還他公道。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周玉蔻所指去年台北市長選舉,郭台銘捐政治獻金給連勝文一事,未經合理查證,損害郭台銘的名譽,今日判周玉蔻必須賠償郭台銘兩百萬元,並在7大報的頭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全案可上訴。

「3億男案」未了 郭台銘還告周玉蔻妨害名譽

周玉蔻「3億男」案,台北地院今判周須賠償鴻海董事長郭台銘200萬元,但郭台銘另因此案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據了解,檢方已調查完畢,近日將偵結。

除了郭台銘外,周玉蔻另被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等人提告,目前北檢還有5案調查中。

周玉蔻從去年開始,先後針對「馬英九被控收受頂新政治獻金」、「3億男事件」,以及「質疑洪秀柱碩士文憑」等3大社會矚目議題進行評論,先後遭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頂新派任101大樓董事胡定吾、兆豐證券董事長劉大貝、郭台銘及洪秀柱等5人,向北檢提告妨害名譽。

(中時即時) 2015-08-21

 

律師公會全聯會監事林振煌律師表示,查證是媒體人的責任,法院通常認為,如媒體人要轉述「聽到的東西」,一定要事先查證,不能以「聽說為由」,免除查證責任,如提不出證據,還轉述出去,可能就要負起民刑事責任。

林振煌指出,如只是單純評價個人的好惡,不涉及事實的部分,還不致訴訟纏身,若提到提到事實部分,就有查證義務。

林振煌認為,周玉蔻未來二審的判決結果也不樂觀,他估計判賠金額和須登報道歉的媒體數目可能會向下調整,但郭台銘的勝算還是大些,他呼籲名嘴上節目講話要小心。

周武榮律師指出,名嘴周玉蔻被法院判決敗訴,他認為是在「預期之內」,因為周本身並非媒體單位,僅為媒體人,所以她的陳述、引述並沒有受到第四權或善意言論的保障,也不屬於509大法官解釋文的保障範圍。

不過,周武榮也認為,郭台銘雖獲得勝訴,但此判決結果對郭或連陣營來說,並不是那麼有利,因為捐款給國民黨或連陣營好像是法院認證不名譽的事情,目前尚不知此判決結果是否會對國民黨或連陣營造成二度傷害,以後也可能沒有人敢再捐錢給國民黨。

周武榮認為,周玉蔻敗訴對於以後名嘴上節目評論時事,一定會產生寒蟬效應,未來名嘴在轉述、引述的時候,一定要非常小心。

戴智權律師認為:「法院判得沒有錯。」周玉蔻現在要思考的是二審策略,柯文哲是在什麼樣的情境之下,講「3億男」這件事,周玉蔻所說的究竟是事實還是評論,如果是事實就必須要查證,如果是八卦、玩笑就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戴智權也強調,這件事恐引發寒蟬效應,以後有錢有勢的人只要被毀謗,就可以找律師提出訴訟,對當事人造成心理壓力,這對於新聞工作者的言論自由是會受到影響的。

2015-08-21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