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檢察官郭麗娟說:「杜麗萍自殺是因為擔心東窗事發。」杜立刻表示異議並說:「你們(檢)說我畏罪自殺,我今天就把事情通通講出來!當初檢察官對我說『妳如果再講是政治獻金(元大給扁家2億元),就羈押妳』,我有一個女兒在家裡,你們就是要我咬陳總統。杜麗萍意指自己擔心被羈押才自殺,檢察官越方如趕緊勸杜別激動,還提醒杜有記者。(2010-09-25.蘋果日報)
台北地院審理金改弊案,昨日擦出火花,不但檢辯火爆論述,被告杜麗萍因公訴檢察官暗指她「畏罪自殺」,非常火大,當庭爆料反駁,指當初是特偵組檢察官要她「咬」扁收賄且以收押要脅,要她不能說元大給扁家的二億是政治獻金,她才想不開,「檢察官說我畏罪自殺,讓我很受傷。」(2010-09-25中國時報)
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昨傳喚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作證,她曾向特偵組證稱,自己替元大馬家送兩億元給吳淑珍,並向吳淑珍要求政府在元大併復華案保持中立,珍還說那是應該的,杜麗萍昨當庭翻供說:「我錯了,夫人沒這樣說。」檢方將了解杜是否涉偽證罪。(2010-06-10自由時報)
(附註:只要沒有遵照特偵組的說詞者,都會被再追加一個「偽證罪」,如龍潭案中的李界木。)
其次,根據台灣的壹週刊(2009年)報導,元大當時為了購買中央投資公司,給了時任國民黨行管會主委的張哲琛20億元。而這筆資金(2億元)是從要給張哲琛的20億中所撥出來的。週刊更指出,馬維辰說,元大準備購買中央投資公司時,實際購買價格是160億元,但身兼中投董事長的張哲琛,卻要求馬家在契約上只能簽140億元,因為另外的20億則是張要求的回扣。(附註:雖然張哲琛澄清絕無此事,他並表示不排除對週刊提出告訴,不知道至今提出告訴了沒有?)而檢察官在馬維辰回答後,也沒再追問關於張哲琛收回扣一事,只追問馬維辰是否有跟陳水扁報告併購事宜。再說,復華銀行當時是中國國民黨的黨營事業,他想要跟哪家銀行合併,陳水扁敢管嗎?
這就是為什麼一審時,周占春法官判決所有人都「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