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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總統病情客觀公正的評估與妥善的醫療照顧

◎高雄長庚醫院名譽副院長 陳順勝醫師

近三週來,先是蘋果日報質疑「和高植澎合影,阿扁可自行走路外出?」而後周刊王大事宣揚「神勇連操50分鐘,直擊阿扁快走滑手機勝常人」。

每逢阿扁總統要審定延長保外就醫申請之前,就會有固定媒體系統先行爆料以不專業的照片冷嘲熱諷醜化阿扁,而後固定電子媒體與名嘴配合宣染,很難讓人相信這是巧合。

我覺得身為他的主治醫師,我應該挺身出來為他說話,談論他的病情,也有獲得他的同意。本文之後將另寫一篇「醜化阿扁總統健康醫療事件動機歸類與分析」的文章來另外進一步探討。

陳前總統在2008年年底遭到關押,在三年後發病,我從2012年9月17日開始定期診療阿扁,義務為阿扁看病,不管在台北榮總住院,或轉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戒護期間,每兩週至一個月診療一次至今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

2013年10月台北地院合議庭傳喚我出庭作證,並擔任鑑定人,我揭露與陳總統無親友關係,亦無利益衝突情事。我願意當志工醫師義務為他看病,完全站在專業公義,我認為他的病情,在台灣具有這專業的人,應該有人出來替他看病,完全是居於專業良心。

在我鑑定後,同年12月20日北地院發佈新聞稿,宣佈陳前總統有因疾病不能到庭之法律原因,而有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2項所訂定之「因疾病不能到庭」之停止審判事由,應於被告能到庭前停止審判。

2014年3月4 日高等法院依台北榮總、與鑑定人本人醫療報告及法庭遠距視訊觀察,認定扁有腦神經退化、失智症等病症,且有認知、語言障礙,屬法律上監護宣告狀態,已無能力接受法庭訊問,裁定停止其他另一案件之審判。

在獄中健康惡化,法務部矯正署「陳前總統擴大醫療鑑定小組」,2014年12月29日向矯正署台中監獄提出之「鑑定報告」,詳述其身心狀況,建議保外居家就醫。

今年1月5日已入獄6年40天的阿扁總統得以返家。先獲保外就醫為期一個月,後經台中監獄每月派員訪視後,已獲延長兩次三個月,在8月4日屆滿,台中監獄人員到扁家進行訪視,再獲第三次繼續保外就醫三個月。

每次台中監獄由衛生科長會同醫事人員南下訪查評估扁的病況,為定期訪查動作,會將相關資料彙整後送矯正署決定。矯正署認為前總統陳水扁的病情並未明顯改善,依然符合保外就醫規定,決定再予延期。

今年1月5日保外就醫後,在尊重阿扁總統本人及家屬決定,經陳菊市長協助,由高雄長庚醫院名譽副院長,也是阿扁民間醫療小組成員的本人擔任主治醫師,組成聯合醫療團隊。

陳前總統醫療上需要之醫療團隊,包括常設之醫療小組,加強神經內科、精神科、復健科、胸腔內科、內科、耳鼻喉科、骨科、泌尿科、與其他需要臨床科之團隊醫療。

醫療團隊特別包括復健物理治療、語言治療、學習治療、記憶訓練、睡眠治療、神經性膀胱症治療等等。至於認知功能障礙,經過進一步功能性核磁共振檢查、核醫正子檢查後,開始認知功能訓練,也用其它藥物症狀療法,在適應症外的診療,亦一併討論嘗試。

自2015年1月5日保外就醫居家休養後,固定在高雄長庚醫院診療,醫院成立醫療團隊,並每月定期兩次到一次團隊診療討論會議。每週至兩週居家診療一次,來院門診診療一次,療程穩定後改為每隔週居家診療一至兩次,來院門診診療一次。每月均擬定診療行程,依病情需要進行診療。

居家與門診診療每次以兩小時以內為宜,必要時隨時增加。為醫療討論需要與法務證明,在當事人同意下,攝影或錄影紀錄。

阿扁總統很認真執行交代的物理治療與語言訓練居家練習,因而項目逐一增加,樣式也慢慢複雜多樣化。目前繼續復健訓練,居家認知功能訓練所用設備先在醫院做一兩次後,也開始居家訓練。

團隊會議每個月月底討論「延長保外就醫」所需診斷書與病情評估表的內容。三個月期滿,需做這三個月的病情總結報告,討論時病情描述都有攝影或錄影紀錄佐證,但僅供醫療或法務之用,且都須經阿扁總統同意。

目前運動功能障礙造成其步伐不穩,平地步行在隨行保護下尚可,但若遇到陌生環境、障礙物或轉向時,非常容易導致跌倒致意外傷害的發生,特別有致命嚴重頭部外傷之危險。其嚴重骨質疏鬆會因跌倒引起嚴重導致殘障或致命性骨折或頭部外傷。

漏尿情況,尿失禁與漏尿經排尿動力檢查與腦影像檢查,顯示為腦中樞性失能所致,目前繼續使用藥物治療。雖然症狀尚未改善,保外就醫後,使用置放於長褲內全套式尿袋引流其尿失禁,暫時免除尿濕褲子窘境。

情緒上居家親情照顧與互動下,已有改善,但仍會出現的臨床症狀為情緒低落、思考速度較慢、憂鬱、呈現精神運動遲滯、言語不流暢,抽象思考能力減退。上述症狀顯示陳前總統目前仍然處於重度憂鬱症的狀態,這些現象會因心理壓力而呈現加劇。

睡眠呼吸中止症經手術後,夜間給予低劑量氧氣治療,追蹤睡眠呼吸檢查結果顯示有輕度改善,目前為輕度呼吸睡眠中止症,但有時仍會有呼吸睡眠中止發作與輕度血氧降低。標準化行走測試,六分鐘行走距離只達正常人目標距離的40%,宜多加強心肺功能訓練。

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包括;不管體能或心智皆屬於無法自我照顧,屬於需要照護、照顧不易之個案。巴金森氏症候群、動作失用症/小腦症候、與平衡失調:屬中、重度,步態不穩,隨時有跌倒危險,特別有重度骨質疏鬆,跌倒易骨折。日常生活許多動作無法執行,須有護理或居家照顧。

輕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夜裡與白天都曾記錄到呼吸中止或血氧低下之發作。即使是輕度睡眠呼吸暫止症的患者,因心血管問題而死亡之風險是正常人的 1.87 倍。判定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

其他嚴重之風險還包括認知功能障礙;容易跌倒,加上嚴重骨質疏鬆,而有頭部外傷、脊髓損傷或大骨折之風險,或惡化其頸椎與腰椎神經根病變,依世界衛生組織之分類,其骨質疏鬆症屬骨折之高危險群,應高度預防跌倒引起骨折。亦應注意冠狀動脈疾病、高血壓、高膽固醇血症相關之心血管疾病。

陳前總統應繼續家人的互動與支持的強度,除了居家療養,醫療團隊並應增加目前居住環境外之社區互動與運動空間,始能有效的改善其目前之病況。也開始安排社區內健行,與在控制情境下之社區訓練。

因而團隊討論醫囑交代每日應早晚出外健行至少四十分鐘。最近也為了認知功能訓練,開始教他學習電腦與智慧型手機,並加強其反應訓練,此兩件醫療訓練內容被外界惡意看待,且加以醜化,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具有多重身心失能,應屬嚴重身心障礙,目前無法自理日常生活,需全日由看護協助照顧,建議在監難獲適當照護,且肢體障礙嚴重,必須長期在監外復健。因此認為在監獄內接受治療無法達到療效,應繼續居家與醫院診療與休養。

依據陳前總統過去三年中的治療史,其中包括了在監就醫以及戒護就醫等方式,對於其疾病的療效均不理想。依其病況嚴重程度,認為應繼續以在監外治療,才能有效保障其生命健康,避免其多重退化病情,導致隨時致死危險。應屬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因此建議應繼續保外就醫為宜。

已成立二十年以上的醫師促進人權協會(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PHR)呼籲在政府與媒體處理個案時,要促進醫療中立,公權力也要堅守不干涉醫療服務的原則。

全世界各地,當醫療中立性受到侵犯時,PHR這國際組織要求記錄衛生保健系統和人員所受到的蓄意攻擊,並主張追究違法者。

醫療中立性的要求包括:
1、要保護醫務人員、患者、醫療設施和運輸不受到攻擊或干擾;
2、要讓衝突中,病人或受傷者獲得醫療護理和治療,不會受阻礙;
3、所有患者要受到人道待遇;
4、生病和受傷者不得有歧視性待遇。

世界醫師協會也要求醫師的倫理責任,不能考慮到政治、種族或宗教因素,對衝突中的傷者和病人要預防疾病進一步的惡化,與給適當的照顧。

國際人權法同時適用在衝突和和平時期,其中主要的國際人權文書,包括如國際公民和政治權利盟約(ICCPR),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和國際反酷刑公約(CAT),對醫療中立的規範提供了具體的立場。譬如,ICCPR國際人權公約禁止任何對示威者、被逮捕者或受刑人,從事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對待和折磨行為。

他們的調查和專業知識,用於幫忙受迫害的醫療工作者,防止對他們的虐待。大規模調查暴行,以找出有誰違反醫療人權的行為並要他們負責。

我希望不同政治立場的人亦應遵守這人權原則。

台灣媒體對生病受刑人保外就醫後,還要一再凌虐,其實也符合要遵守這原則加以避免,這是人權考量!

 

 

 

2015-09-03 台灣守護周刊第19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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