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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推調閱權擴及個人 挨批另一種白色恐怖

時代力量黨團日前針對國會透明化、議長中立化、國會調查權的行使提出修法。其中在調查權方面,草案規定立院可要求機關、法人、人民團體及個人提供資料調閱,若拒絕將受罰;而未來行政部門官員如果在院會、委員會或者公聽會上不接受調查或做虛偽陳述,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修法遭外界質疑擴權擴太大,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亭妃今(1)日表示,一定要有配套,限縮範圍,不能無限上綱,否則會變成另一種的白色恐怖。

陳亭妃說,調閱權的部分,民進黨其實在第七、八屆國會改革的時候就討論過,也提案過,就是立法院的調查權,調查權的配套一定是立委要專業化、專職化,一定要有配套,限縮範圍,不能無限上綱,不然會擾亂所有體制。

陳亭妃強調,絕對支持立法院一定要有調查權,因為這是能夠把所謂的弊案或問題揪出來,但你要如何去限縮範圍,應該大家坐下來好好談,不能無限上綱,否則會變成另一種的白色恐怖。

2016-03-01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