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曝光的民進黨團版《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列入“自動生效”條款,條文規範逾期未完成審查視為同意,被視為是“放水條款”,引起深綠強烈反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辦黨團大會,修法方向緊急轉彎,取消“自動生效”條款,改以“逕付院會議決”,來取代之。
上屆立法院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列草案時,中國國民黨前立委張慶忠30秒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318學運,民進黨團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列入“自動生效”條款,被深綠譏為“張慶忠條款”。
依據今天最新出爐版本草案,條文規範,在談判中階段,“協議草案之審查,應於90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逕付院會議決。休會期間應在兩週內召開臨時會,進行審查程序。”
中評社台北4月1日電(記者 吳政峯)
[評] 民進黨自從成為最大黨, 行事越來越像國民黨。
張慶忠30秒鐘通過服貿協議,引發太陽花學運,經濟民主連合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民進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有3大缺失待改善,其中就包括反民主的「張慶忠條款」,經民連召集人賴忠強表示,「協議文本未完成審查,視為同意」這樣的字眼絕對不能在草案中出現!也希望民進黨記得當年支持民間版監督條例的承諾。
賴中強指出,民進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小組召集人邱太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委陳其邁、李俊俋昨天邀請他針對研擬中的民進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提出修正建議,他提出3大缺失,希望民進黨最後版本能夠改善,也希望民進黨不應強制要求黨籍立委支持黨版草案。
30秒通過服貿協議的張慶忠曾表示「服貿協議付委超過3個月,視為已審查」,民進黨版的草案中,竟然也出現了「協議文本逾期未完成審查,視為同意」的文字,自詡為民主進步的政黨豈能將此合法化?
此外,賴中強也表示,民進黨版監督條例應該要拒絕落入同屬一中陷阱,不應該有「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用語,即便是引用現行條文都不適當。
賴中強今天特別選在立法院青島東路側門舉行記者會,賴中強解釋,會選在此地是因為太陽花學運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就是在此拒絕民團要求監督條例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