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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案 尹衍樑移送北檢複訊

兆豐案 北檢傳喚尹衍樑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日前訊後諭令被告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前董事會主任秘書王起梆分以300萬元、200萬元交保。

尹衍樑這回被約談的原因是,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被質疑在兆豐掌舵期間,放貸上百億資金給潤泰集團,檢方為釐清授信過程有無不法,昨天依違反證交法、銀行法發動第二波搜索,兵分七路搜索鑒機資產管理公司、兆豐銀相關涉案人辦公室,並約談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等共18人,漏夜偵訊。

昨天約談對象還包括蔡友才、前兆豐金主秘王起梆、兆豐銀泰國分行董事長魏美玉(鑒機監察人)等人,其中,尹衍樑以證人身分約談到案,昨晚先由調查局北機站進行初訊。

檢調偵辦兆豐銀案不斷衍生案外案,蔡友才被控明知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對兆豐銀紐約分行的金檢報告與罰款皆屬重大訊息,卻刻意隱匿未揭露,還要求王起梆配合掩護,在消息曝光前出脫持股,兩人上月才被依內線交易罪各交保300及200萬元,如今又因捲入潤泰集團放貸案遭約談,案情恐持續延燒。

兆豐案 尹衍樑移送北檢複訊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昨晚由吉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楊展庚等9位檢察官,兵分七路,發動第二波大動作搜索鑒機資產管理公司等處,並以證人身分約談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被告前兆豐董座蔡友才、被告兆豐金前主祕王起梆、兆豐銀前董事長許光曦,前總經理吳漢卿、被告兆豐金證前董事長謝泓源、鑒機監察人魏美玉、鑒機大股東林陳海、鑒機副總經理(潤泰集團總裁特助)陳志全等18人,到案說明。

2016-10-03

 

兆豐案 4任前金管會主委與2任財長督管不周 6人將移送監院調查
風傳媒 林上祚 2016年10月03日 22:21

行政院3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7次會議,會中討論財政部與金管會就兆豐案檢討報告,督導小組最後決議,將包括金管會主委丁克華以前4位金管會主委,以及財政部長許虞哲、前財長張盛和,移送監察院調查,請監察院就上述官員,擔任財經首長期間,處理兆豐案是否涉及行政疏失進行調查。

行政院兆豐督導小組,今天討論金管會提出的「加強金融監理檢討方案及改革措施」報告,由於上次會議已點名金管會與財政部首長應該就兆豐案負起行政責任,包括丁克華、許虞哲在內都被點名下台,丁克華今天早上宣布辭去主委職務,即預示民進黨政府態度,果然傍晚督導小組會議,將兆豐銀行紐約分行2012-2014年間違反洗錢申報,時任金管會主委與財政部長的相關人等,全數移送監察院調查。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督導小組聽取報告後決定併同財政部前次會議所提之檢討報告,邀集外部金融監理專家參與,強化督導小組功能,除對兩部會檢討報告進行檢視外,亦將對金融監理機制、公股管理進行整體性的檢討。

另外,本次會議亦針對相關部會督管責任,就部會職掌、業管法規、任期長短等面向進行討論並獲致初步結論,將於近日內完成查核報告後,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

在檢討部會督管責任部分,由陳傳岳、吳繁治、高涌誠3位委員進行討論,3位委員認為本案相關部會首長督管責任,應從部會職掌、業管法規,以及任期之長短來加以論究,認為2012-2014年擔任金管會及財政部首長的官員,應負起督管不周之責,因此將前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與丁克華,與前財政部長張盛和、財政部長許虞哲移送監察院調查。

不過,許虞哲在9月下旬召開記者會,針對外界質疑他公股督導疏失,許虞哲當時特別強調,他在擔任財政部次長任內,並未督導公股管理業務,所有公股管理公文均未經手,係由前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負責;另外,曾銘宗今年2月1日轉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金管會主委係由副主委王儷玲暫代到520新政府上台,王儷玲在此之前係督導保險業務,兆豐銀行則在5月18日才向金管會銀行局官員回報遭美國紐約州DFS調查事件,行政院兆豐督導小組移送監察院相關事證,是否足以構成監察院糾正或彈劾的要件,恐怕有很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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