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六月八日) ﹐台北地院判決阿扁機密外交案無罪。這個在去年9月遭馬桶特偵組以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罪罪名起訴,最高可達無期徒刑的案件出現大翻盤﹐的確令大家感到意外。當時中國黨聯合報和TVBS標題分別為“11次出訪 扁每次汙3萬美元” 及 “扁A外交費供子留美﹑辯稱奠儀、紅包” 報導﹐法院未審就附合特偵組﹐咬定阿扁貪污。不但一般人民被騙相信不疑﹐而且連民進黨內的”切割派“也幸災樂禍﹐拍手慶幸切割的正確。
現在一審以無罪判決﹐說明了甚麼﹖
第一﹑現在證明此案是馬桶中國黨為了對阿扁進行政治迫害﹑打擊民進黨﹐命其特偵組在去年九月起訴所追加之的另一項沒有證據的重罪案。算是還給阿扁一個公道?司法正義﹖言之過早。
第二﹑中國黨特偵組承辦的檢察官不但碰到馬桶會轉彎﹐而且碰到阿扁也會轉彎﹐但轉到神經錯亂﹑時空混淆不清,甚至腦袋休克。
當時特偵組起訴書說﹐他們查出,扁“領取”三萬美元後,吳淑珍就會派陳鎮慧到銀行匯美金,其中一次是扁領取隔天,就匯三萬美元到吳景茂帳戶,陳致中赴美留學期間,這些美金全匯到陳致中在美國的花旗銀行帳戶。
法官批評檢察官說,明知吳淑珍母親吳王霞過去出庭時已出現記憶不清、時空混淆,有時還把兒子吳景茂誤認成丈夫,卻還引用吳王霞的證詞來反駁吳淑珍。法官也重批特偵組把扁侵占國務費案的案情拿到本案重覆論列。並指出特偵組指控陳水扁貪污的時間,與匯款給陳致中的時間相距甚遠,時空分不清﹐陳鎮慧作證時,從沒證述她幫吳淑珍匯出的錢與外交款有關,特偵組僅是將扁家來源可疑的美金任意拼湊、強加比附。
第三﹑再度證明馬桶中國黨利用其媒體及司法店以“先抹黑﹑先起訴﹑先羈押” 打擊阿扁及團隊的醜臭行徑。
扁案發生後﹐馬桶中國黨也企圖以軍中買官案再加罪、事後證明根本沒這回事。先前﹐阿扁的團隊郭瑤琪(前交通部長) 的台鐵招標弊案﹑謝清志(國科會副主任委員) 的南科高鐵減振案﹑陳哲男(總統府副秘書長)的司法黃牛等弊案等都是“先抹黑﹑先起訴﹑先羈押” 下的犧牲者,但政治目的達到後﹐法院在無證據下只能判無罪。目前在地院審訊的二次金改說阿扁貪污案﹐但證人應訊時強調是「政治獻金」(註一)。
第四﹑馬桶中國黨又在動選舉的政治陰謀。
每到重要選舉﹐馬桶中國黨總是會動歪腦筋。去年﹐為了掩護其連續以司法迫害阿扁﹐其司法機關改判如上面第三項所述的阿扁團隊官員無罪﹐也判其黨員立委當選無效。其目的是配合選舉﹐企圖誤導民眾﹐以為其司法是獨立公平的﹐以使人民一方面以為其革新﹐另一方面使人民繼續相信其指控阿扁的罪是司法獨立行使的﹐是有所本的﹐民進黨是貪瀆的。如此﹐以轉移其執政無能的焦點。這個計謀被人民識破﹐結果馬桶中國黨的幾次立委補選都輸。
這次判決阿扁機密外交案無罪﹐仍然是與選舉的政治陰謀有關。我們肯定這次合議庭法官們的公正﹐也接受他們沒“受到太多的壓力” 的說法。正是如此﹐我們得指出﹐馬桶中國黨再次企圖以機密外交案無罪判決來誤導民眾﹐說其司法真的“獨立” ﹐為本星期五(六月十一日) 阿扁的四大案在高院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重判打預防針。一方面使民眾尤其本土派如一些反扁蛋頭學者及民進黨的“切割派”仍相信阿扁有罪﹐另一方面﹐使南部所謂“挺扁” 與“反扁” 的本土派民眾激化﹐以利其南﹑高兩市的選戰。至於用以轉移封殺ECFA公投案的注意力﹐也有些許短期作用。
第五﹑台灣司法仍是中國黨整肅﹑欺壓台灣人的工具
雖然﹐阿扁的外交機密案在一審無罪﹐但這並不表明將於6月11日(本週五)進行的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 案,以及洗錢案等四大案的二審宣判將有利於阿扁夫婦。我們仍然以為二審宣判時﹐阿扁夫婦會再度如一審蔡守訓台巴子的判決一樣被判重刑。因為﹐台灣司法是馬桶中國黨整肅﹑欺壓台灣人的唯一最不費成本的工具﹐而阿扁仍是台灣人之中對這些馬桶中國黨最具威脅者。
也許阿扁會被允許保釋﹐如前所述﹐這只不過是為了選舉的考量。現在﹐他們執政﹐選舉變成所謂的“司法假期” 。選舉一過﹐他們立即回頭﹐利用司法來整肅壓台灣人。
(註一) 在五月﹐二次金改案元大金控前營運長馬維辰作證:給扁家送錢是選舉經費, 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作證:2億是政治獻金。 前“財政部長”李庸三作證,任內核准國泰金控併購世華銀行,說陳水扁是有打電話給他,但陳水扁並不是在命令他,或向他請託、關說,而是要他一切依法辦理。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先前曾二度以證人身分應訊時,承認交付五千萬元給珍,但強調是「政治獻金」,合併過程絕無不法。不合馬桶及特偵組咬阿扁意﹐特偵組於2月5日首度將他以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行賄罪由證人改為被告。
前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證稱,2000年總統大選時她向國泰金控董事蔡鎮宇募款新台幣1億元,純為政治獻金。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對于當初給予扁家新台幣四億元,被檢方認定是賄賂,目的是要 讓國泰金控順利合併世華銀行,蔡宏圖在庭上堅稱,這筆錢是給民進黨的選舉錢,沒有貪污對價的關係。
2010-06-09
李丁園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