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我們就二次金改案,21被告全部無罪判決作分析(註一) ﹐文中提到﹕
第一﹑扁案的起訴本質是政治迫害﹐第二﹑無罪判決並不表示司法已脫離中國黨控制。
隔一天﹐十二日最高法院就在馬桶招集司法首長後兩天﹑急急地就龍潭購地弊案和陳敏薰案中﹐宣判阿扁及夫人長達十一年 & 八年的徒刑﹐三審定讞。這個宣判再度印證扁案是政治迫害的本質﹐及台灣司法店是馬桶中國黨開的。
馬桶司法店最高法院為甚麼如此速將龍潭購地弊案和陳敏薰案從國務費及南港展覽館等案分割出來﹖為甚麼國務費及南港展覽館等案發回更審﹖儘管陳敏薰接受檢方偵訊時堅稱,給珍的一千萬是政治獻金,儘管龍潭購地弊案和陳敏薰案也與金改案一樣不是總統職權﹐但最高法院就是要重判阿扁夫婦。
這種作法雖然是不合一般的司法常理﹐但卻是馬桶中國黨熟練的腳步手法。趁大家還熱之時﹐他們要趕快的推翻周占春的“總統職權” 的法理及事實的論點﹐以“最高”法院來推翻壓制“地方” 法院。至於國務費等牽涉到馬桶被判無罪的特別費案﹐暫且按下。
此外﹐這個快速的判決也給赤藍中國人先做一個交代﹐以避免本月二十一日中國黨大遊行中﹐赤藍中國人擦槍走火﹐嗆到馬桶。
馬桶的如意算盤是﹐此次出手﹐赤藍中國人歸隊﹐中間選民靠攏。加上鄭弘儀的幹譙事故﹐轉移風向﹐於是輕舟已過萬重關﹐萬事太平。
然而﹐我們相信﹐除了白痴及赤藍中國人裝傻外﹐台灣人尤其農民及青年學生們會看得一清一楚﹐十一月二十七日那天﹐將會把馬桶及其中國黨狠狠地羞辱。我們且拭目以待。
(註一) 李丁園﹕二次金改案阿扁等21被告無罪判決的效應及反映甚麼﹖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LDY20101110.php
201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