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遭美國檢調羈押,理由是(1)虐待菲勞﹐一星期工作至少六天、一天工作十六至十八小時、護照被扣、未獲准不得出門﹐(2) 未依合約﹐不但短付給工資﹐且遠低於美國規定的基本工資。
美國檢調羈押劉姍姍的理由中﹐第一點是對基本人權的不尊重﹐第二點不只是違反美國法律﹐而且指出劉姍姍把工資的差額塞入自己的荷包﹐是貪污。
對此﹐有許多媒體報導及評論﹐我們不必再費口舌。
在此﹐我們所要提出的是﹐劉姍姍案其實不是她一人的個案﹐而是反映出馬桶中國黨本質。大家記得很清楚﹐馬桶公然不把原住民當人看﹐他本人貪污特別費﹐官員跟著貪是常態。憑著司法是他們的店﹐台灣人沒奈何。
在選前緊繃之際﹐馬桶中國黨以“豁免權” 及 “捍衛台灣主權” ﹐轉移焦點。一方面激情台灣民眾反美﹐二分面進而以此來鞏固其基本盤﹐三方面切割掩蓋中國黨貪腐獨裁的特質。
民進黨不敢就劉姍姍案件強力批判馬桶﹐也許深怕“國家尊嚴” 的帽子﹐以免流失空氣中的“中間選票” 。
然而﹐我們要說﹐劉姍姍案不稀奇﹐因為﹕中國黨既貪腐也一向不把人當人看。
希望台灣選民看清馬桶中國黨﹐明年一月大選是﹐拉下馬桶﹑打倒中國黨。
2011-11-17
李丁園專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