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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民進黨提名初選制度的建議

 

◎ 蔡丁貴 - 公投護台聯盟總召集人


自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於二次大戰後霸佔台灣實施軍事戒嚴開始,台灣人民追求民族解放的努力付出許多前輩的生命與青春,犧牲慘重。及至民主進步黨於1987年突破黨禁而成立,民進黨就成了台灣人出頭天的寄望所在。民進黨雖然於2000年至2008年經由選舉而取得中央執政權,但是缺乏轉型正義,到現在外來的殖民壓迫剝削體制依舊,令許多支持者感到挫折難耐。不過,2008年外來政權復辟之後,獨裁壓迫邪惡本質難改,甚且變本加厲,民眾又慢慢恢復對民進黨的寄望,畢竟民進黨是目前台灣在中國黨之外最大的反對勢力。

智者說:「勝利只有一個理由,失敗則有千萬個原因」。一場選戰的輸贏也是如此。自2008年民進黨下台以來,小型的補選,民進黨贏的多輸得少,大型的選舉民進黨雖然沒有輸、但也贏的不多。有一些高層時常以「雖敗猶榮」來安慰自己也順便麻醉支持者,但是看不到失敗的檢討與反省,這與台灣人對這個政黨的期待的進步似乎有很大的落差,只是這些支持者也是投訴無門,只能把怨氣往肚裡吞下去。

2011年與2012年又輪到立法委員與總統大選的時刻,這是攸關中央執政權的政治鬥爭,台灣人對民進黨的期待又因為中國黨直接了當地出賣台灣政策而再度飆高,民進黨的政治人物也力求個人人生的高峰,放棄2010年的里長選舉而表態投入2012年的總統初選者眾。2008年黨內總統提名初選的肉搏戰,許多支持者認為是敗選的主要原因,黨內又有「人頭黨員」的積習,而有「全民調」的提議,但是政黨政治之黨員的權利又有不容被剝奪的正當理由,民進黨中央光是要確認提名初選辦法就弄得焦頭爛額,種下失敗的可能前因。一個科學性有系統的提名制度確實是公民社會進步的基礎,為了台灣整體的利益,初步設計單一席次之提名初選制度如下,以供有興趣者討論。這個草擬的辦法分為3個階段,應該可以適用不同幅度的大小選舉,加以調節運用:

一、黨員投票

1、有意參選者向主辦單位報名登記(繳交合理黨員投票作業分攤費)。
2、舉辦選區內之巡迴政見發表或辯論。
3、舉行合格黨員投票,每一張票最多可以提名3名。就登記參選人中圈選2名,另得於空白格位書寫提名1名未登記參選者(得為非黨員,以備徵召之用)。登記人數未超過2名以上時,每張票最多提名2名,圈選登記者與書寫提名各1名。
4、得票數最多之前3名(或2名)為下一階段之政黨認同者提名投票候選名單。在得票數第二及第三高位者之同意下可不必進入政黨認同者投票階段,由得票最高者取得提名參選。
5、投票日由主辦黨部公開提供大眾運輸工具提供往返投票所投票之服務。

二、政黨認同者投票

6、政黨開放支持者登記參與投票。
7、舉辦選區內之巡迴政見發表或辯論。
8、投票時,就黨員投票之提名名單圈選1名,另得於空白格位書寫提名1名未登記參選之黨員(以備徵召之用)。
9、得票最多之前2名列入民意調查的提名調查名單。在得票數第二高位者之同意下可不必進入民意調查階段,由得票最高者取得提名參選。
10、投票日由主辦黨部公開提供大眾運輸工具提供往返投票所投票之服務。

三、民意調查

11、經過政黨認同者投票結果產生之2名提名人,如進入民意調查,民意支持度最高者為正式候選提名人。
12、如須搭檔參選,其搭檔由候選提名人自主決定。

Aquia 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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