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回首頁
 

 

公民意識抬頭 要馬英九黃世銘下台

◎ 黃越綏

國民黨鍘王2連敗的消息在高院裁定駁回抗告後,確保王金平立法院長身份及黨籍。雖然總統府發表聲明「尊重裁定、訴訟照打、政務照推」,但事實上馬英九早已丟了面子又破了𥚃子,若再提抗告只也是爛戲拖棚罷了。

黃世銘可是台灣第一位檢察總長,被司改會以違憲違法、濫權監聽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評鑑。但過程恐須費時三個月,且一旦結果再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又延宕另三個月。而黄世銘本來再半年就任期結束,因此他是絕對不會主動請辭的,恐怕也只能套句類似管中閔的話:「真想死了算!」

1.內鬥 v.s. 政爭
明顯是馬英九見獵心喜,要乘機鬥掉他的黨內政敵王金平,卻非找個民進黨鞭柯建銘來牽拖,排演好一齣藍王叛黨勾結綠營,介入司法關說的政爭。

再由特偵組持非法竊聽取得的斷章取意,由打手黃世銘用「切莫錯過」的新聞通知稿出來開記者會。接著就由主角馬英九親自上陣以「大是大非」指揮,展開一下子以總統身份大嘆「民主法治最黑暗的一天」,馬上又變臉成為黨主席以「既難過又痛心」哽咽於考紀會。總之在執政黨為其私利內鬥的歌聲魅影憧憧之下,民間正祭出藥房張森文及計程車司機的死諫冤魂。

2.合法監聽 v.s. 濫權竊聽
只有涉及刑案(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須證明目的、證據)或國安的間諜才能監聽,且須取得法院的監聽票且符合正當程序才謂合法。否則就是濫權竊聽,依憲法規定五權分立、司法獨立,總統非但不得干預司法個案,更不得接受隸屬法務部的特偵組,得以越權直接報告。
就算馬忘了不非法監聽是他的重要政見,至少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事證調查之前,不應只奉馬英九之命,就要求法務部長曾勇夫請辭,並用傲慢的態度蔑視國會,寧可讓全國預算平躺也不在乎人民哀嚎。

多少小井市民渴望在特偵組被廢之前,不妨也再濫權竊聽一下總統官邸,到底馬家是如何收入47萬卻能存下48萬。

3.切割 v.s 脫罪
反馬團體上街,民意反彈及輿論壓力下,有關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及黄世銘濫權,法務部已決定成立調查小組。但因羅瑩雪出任法務部長,她既是馬英九同學又是他特別費案時,余文的辯護律師,其公信度早已令人質疑。

加上在羅尚未上任前,即替黃世銘案發表看法並謂黃氏乃「行政疏失並無犯意」。令起法界譁然並認為已不適任。

倒是傳說北檢將以證人身份約談馬英九,果真如此則是風水輪流轉,當年李子春不也是要阿扁到花蓮地院出庭嗎?

4.彈劾 v.s.下台
樂見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為此竊聽醜聞召開國際記者會,除了公諸馬之違憲違法於世外,並宣佈將要求廢除特偵組,啓動倒閣、彈劾、罷免等機制。知恥近乎勇,看來馬芵九只有下台此途可行了。但就怕人若不要臉則連鬼也拿他無可奈何。

倒是此次公民意識的再度抬頭,年輕的一代已為台灣的民主法治注入了新的前進力量。只要人民不放棄,台灣永遠是有希望的!

2013-10-03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