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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閣沒有時間表 反映民意該做就做

◎ 黃越綏

九月延長至今的政爭均是國民黨的陰謀,柯文哲說得好,去掉國民黨台灣就一切太平了!

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就是民進黨上週提倒閣案的意義,何況倒閣在歐洲內閣制國家不但行之多年且如家常便飯,只要政府無所作為、人民「不信任」就倒之有理。

民進黨若以時機不對而欲嫁禍蘇貞昌,則請先告訴大家,馬英九過去的五年多以及未來的二年,到底何時才是正確時間?膽怯還怪別人衝動,悲矣!

另則派系也莫再犯對阿扁總統落井下石,拿柯建銘做代罪羔羊的行為,誤把冷酷無情當正義,哀哉!

期許立法院新會期應將「廢除特偵組」列為優先法案。

以下是摘自蘋果日報的「特偵組十大罪狀」:

◎草率濫權監聽:監聽立法院總機等同監聽不特定立委,且先前還一度錯誤監聽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的國小女兒。
◎喪失誠信、硬拗:先堅稱絶對未監聽立法院總機,經記者當場撥打證實後才改口早知那是立院的機關門號,但稱不知為何變總機門號。先前黃世銘說明見總統次數,也曾由一次變二次。
◎違憲且涉洩密:案件簽結前就向總統報告個案。
◎違反比例原則:以查辦法官90萬元不明資金的他字案,搞長期監聽。
◎以A案辦B案:涉藉查90萬元不明資金案,去辦關說案、假釋收賄等案。
◎違反偵查不公開(通監法):公布「勇伯說OK」等監聽內容,及立法院長王金平、綠委柯建銘等通聯紀錄。
◎監聽吃到飽:由不明資金案一路擴大,共祭出28張監聽票。
◎越權辦案:調查高檢署成員涉關說不上訴,但特偵組根本無權就此進行行政調查。
◎違反重罪原則:關說案、濫權不上訴案均非重罪不得監聽。
◎違反辦案程序:未給涉關說案當事人答辯就公布、認定對方關說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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