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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再光復?─台灣光復節八月十五日 台灣淪陷日十月廿五日

 

◎ 周明峰

 

張燈結綵喜洋洋, 勝利歌兒大家唱, 唱遍城市和村莊, 八年血戰不能忘, 不能忘, 常思量, 不能忘, 常思量, ------。

記得小時候每年十月廿五日光復節, 總有晚間提燈遊行, 這一首輕快悅耳的〈台灣光復紀念歌〉果真唱遍了小鎮, 幼稚的心隱隱中感念於祖國解放台灣的恩情。及長, 唸歷史, 獲知日本挨了美國的兩顆原子彈, 才於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無條件投降, 放棄對台灣的主權, 台灣即日光復。台灣是不是因日本敗於中國而光復? 光復節為何不選在八月十五日而遲了兩個多月? 當時惘然不求甚解。

日本投降後, 囂張的日本警察隨即收斂躲藏起來, 台灣社會頓時陷入無政府狀態, 市面紊亂, 垃圾滯散, 糾紛打鬥事件迭起; 有識之士自動組成各種團體, 義務維持秩序, 尤其「三民主義青年團」遍及全島各地, 填補了政治真空, 兩個月裡治安良好, 社會有序, 不輸警察管制下的日據社會, 台灣人充分展現了自治的能力, 享受自己當家做主的自由, 真正嚐到了光復的滋味。

台人治台已一個月, 九月十四日中國首批接收人員廿幾名飛台, 十月五日台北成立了「台灣省警備司令前進指揮所」, 十月十七日第七十軍三千人和長官公署的官員在台登陸, 十月廿四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來台, 十月廿五日在台北公會堂(中山堂)舉行台灣區受降典禮, 中國正式接管台灣。從此十月廿五日訂為「光復節」。

一九四三年〈開羅宣言〉以新聞稿宣稱台灣應歸中國, 一九四五年發布〈波茨坦宣言〉對日勸降, 同年九月二日日本在密蘇里艦上簽投降文書, 接受波茨坦宣言的條款, 麥克阿瑟代表同盟國下令, 委託蔣介石解除在台日軍武裝,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四十八國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和平條約簽署會議」, 因國共內戰, 蔣介石敗退台灣, 無法代表中國, 美、英不同意中共出席, 中國沒與會也沒簽字, 有關台灣事宜僅規定: 「日本國應放棄對台灣島及澎湖島的領有權及請求權」, 該和約未明確規定台灣應歸屬中國(國府?中共?)、或其他國、或自決。雖然國民黨一直佔有台灣, 台灣的「法定地位」迄未確定。

國民黨以「征服者」的姿態進據台灣, 繼承日本的殖民地體制, 沿襲軍閥、特務、官僚等中國式封建手段, 接收日本官方和私人的資產, 壟斷經濟, 劫走米糖, 極盡搜刮搾取、貪污舞弊之能事, 並且輕蔑台灣人, 採取差別待遇, 濫用特權, 搞得經濟恐慌、物價暴漲、失業饑餓、社會不安; 當時有歌謠道出台人的不滿: 「台灣光復真吃虧, 餓死同胞一大堆, 物價一日一日貴, 阿山一日一日肥」; 惡法亂政, 每下愈況, 導致「二二七」的全民反抗, 台人精英慘遭屠殺殆盡, 暴露出國民黨外來強權壓制台灣人的真面目; 稍後, 蔣介石丟失大陸敗走台灣, 擅攬政治、經濟、軍事大權, 厲行獨裁統治, 製造白色恐怖, 牢牢地箝住台灣人的思想與行動, 多數的台灣人受制於少數的中國人, 在自己的土地上無發言權, 對國會、總統、省長、市長, 乃至台灣的前途與國際上的名位沒有置喙的餘地, 社會道德敗壞, 生態環境殘破, 美麗之島千瘡百病, 台灣人飽受掠奪、壓迫、剝削、歧視、欺凌、殺害, 歷盡浩劫, 數十年迄不得翻身。

十月廿五日是國民黨佔領台灣日, 美其名為「光復」, 誤導並竊取「解放台灣」的功勞, 掩飾其君臨並殖民台灣的本質, 十月廿五日毋寧是「台灣淪陷日」, 八月十五日才是台灣光復節, 苦難的台灣既又淪陷, 何日再光復?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五日 檀香山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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