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噴嚏是人體的常態, 智愚賢不肖, 無人倖免; 在台灣聽人打噴嚏, 最好以一貫的處世原則: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充耳不聞為上策。美國人小事化大, 噴嚏聲必引出"Excuse me!"、"God bless you!" 和 "Thank you!"的連鎖反應, 無三不成禮, 令人一時頗不習慣; 美國人似乎把噴嚏當成是妖魔作怪, 冒犯之至, 忙不迭地出聲道歉, 即使沒有特定的致歉對象, 也要唸唸有詞才算數, 旁人
不管識與不識, 皆迫不及待地回應, 於是乎「哈啾!」、"Excuse me!"、"God bless you!"、"Thank you!", 四段對白排演如儀, 不亦熱鬧乎! 有時"Excuse" 還未出鞘, "God" 已劍及履及; 有時一聲 "Excuse" 換來數聲 "God", 回收率奇高; 有時四顧人稀, 打了噴嚏、喊了"Excuse me!", 沒有接應, 自己再補上"God bless you!", 才自適而安; 比較講究的, 捏著鼻子輕「噫!」一聲, 唯恐人不知
, 隨即大聲卻又客氣地叫出"Excuse me!", 旁人起初沒聽見, 有了道歉的聲明, 始恍然大悟, 趕忙也客氣地回響。美國人講求個人主義, 打噴嚏卻是例外, 需他人參與, 有因有應, 有來有往, 此起彼落, 皆大歡喜。我來美廿年, 有時仍難免疏忽, 打了噴嚏, 祇顧掩飾, 不擾別人; 聽別人打噴嚏, 不便吭聲, 怕其難為情; 無意中亂了陣腳(腳色), 這一齣洋相聲免唱啦!
美國人招喚人時, 往往半伸手對著目標, 以食指向上勾, 前後搖動, 像我們在台灣使喚狗一般, 祇差沒吹口哨; 我們招喚人時, 伸手掌心朝下, 以四指向下撥動, 手勢大不相同! 我來美之初, 常被老婦人這般「勾引」如狗, 心裡真不是滋味!
美國人豎食指以示第一, 我們翹大拇指為第一, 像台灣否司脫(First) 襯衫的招牌, 食指則代表第二; 食指非首, 亦非最長或最粗, 選來當第一, 令人費解, 拇指雖非最長, 卻是首指而且最粗, 翹起來則其餘四指皆拜倒, 不愧為第一; 如此, 美國的第一變成台灣的第二, 迄今, 我想自誇第一時, 究竟用拇指或食指? 還無所適從哩! 至於在台灣用中指表示第三, 在美國豎中指的手勢乃攸關榮辱的「國勢」, 意即四字經, 等於台灣的國罵三字經, 已涉及黃色, 豈可同日而語?
美國人羞人見笑以右食指削左食指, 像削黃瓜皮; 台灣人則以右食指輕劃右面頰數下, 人家以為你在頰上拭塵; 在削瓜與拭塵之間, 羞或不羞, 默契盡失。
初嚐洋餐, 酸、甜、苦、辣加上怪裡怪氣的腥、羶, 三月繞樑不釋其味, 有一次貴賓到, 應邀共進午餐, 想必豐盛大菜, 打牙祭的良機也, 祇見一堆生菜、一塊乳酪、一疊三明治, 一壺咖啡, 自給自助, 如此而已, 按照台灣的標準, 充其量祇能算是點心, 硬說是一「餐」, 實在太勉強了, 待客也太怠慢了。生菜裡有一種漬過的綠橄欖, 核已挖空塞以紅物, 一旦入口, 鹹、酸、澀、苦, 味道之惡劣, 無以復加, 吐之不宜, 嚥之不下, 我的媽! 這種鬼東西竟有人吃呀?
美國為多禮之邦, 至少在辭令上如此, "Thank you!"、"You're welcome!" 、"Excuse me!", 皆是嘴上滑溜溜的客套話, 寧濫毋缺。對人的稱呼, 更是禮過了頭也不足怪, 我常被女同事(尤其黑人老婦), 不管熟識與否, sweet-heart 來 honey 去地叫得神魂顛倒, 起先對這些抹了蜜的甜字兒, 暗自竊喜, 後來覺得有點不對勁, 像被吃豆腐似的, 我怎麼會是她的甜心蜜糖呢? 心裡恨癢癢的, 一段時日後終於入鄉隨俗, 非僅甘之如飴, 居然也會以同樣的肉麻話跟她們甜來甜去, 概已麻痺矣! 祇是搞不懂, 她們叫我 honey, 回家對自己的愛人, 如何稱呼?
美國人不識東方人含蓄的真諦, 感情蘊於內必發於外, 男女當眾卿卿我我, 擁吻愛撫, 旁若無人, 乃司空見慣之事。我們自來男女授受不親, 親則避人耳目, 擇地而行, 春光絕少外洩, 即使恩愛如夫妻, 當眾相擁者, 絕無僅有, 吻之撫之者, 像打架的妖精, 恕我見聞淺陋, 半個也沒看過。在大庭廣眾之下, 若突然被美國女人擁抱, 往往六神無主, 進退維谷, 她們就是如此熱情來表達問候、歡迎、感謝、祝賀、送行、------, 有時附帶一個頰吻, 甚至輕吻在唇上, 這些我們缺少訓練, 反應難免遲鈍, 竟至呆滯無措, 擁時孰輕?孰重? 吻時左頰?右頰?
真是何去何從! 該擁?該吻? 該都俱到? 哪先? 哪後? 兩者齊下? 多麼迷茫困惑! 既無解惑之師, 祇得自己揣摩, 拿捏得準不逾矩之時, 已過數寒暑矣。
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一日來美廿週年 檀香山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