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來美,偶爾有人或電話推銷墓地的預購,當時正值少壯,「不知生,焉知死」,誰去顧慮後事?況且身後「定居」何處,無從逆料,父母在台,亦不適用,我總不耐其煩沒予理會。等到久居一地,在此終老入土幾已確定,父母相繼來美,漸趨老邁,墓地之議才隱隱在腦後成形,但仍沒迫切的需要,延宕無妨。每逢國殤日、清明節、或其他場合,常見掃墓人供上鮮花生果在墓碑之前徘徊的情景,皆沒有我的份,不過我明白這事遲早會來;正如在醫院裡照護重病的老人時,看著他們百般受苦,心知世代交替,將來也會輪到自己衰病老死,就像眼前的病患,時間問題而已。有生有死無可奈何,時限終將到來,墓地必須未雨綢繆。數年前家父臥病多時,餘生難期,才驚覺該是準備墓地的時候了。於是走遍全島十個墓園,實地勘察地勢環境,以便挑選最佳所在,首次見識墓園種種,從中
觀察到「猶太人墓園」、「華人墓園」、「某教會墓園」、「某團體墓園」,其中「日本人墓園」給我的印象最深刻,除了烏石墓碑刻上日文姓名及家徽之外,在園區的入口處豎一紀念石柱,銘刻日人移民一百年的事跡,很清楚的標明日人傳統,並與四周散雜的多族裔墓地明顯劃分。我靈機一動,心想何不也設置「台灣人墓園」?建立起台灣人傳統,為我們台美人的子孫留下一個所屬族群的認同
(identity),有別於其他族群,也不致與華人混淆,台裔後代緬懷掃墓之時,有了祖先聚集並衍展之處,傳統得以延續下去,此乃我們第一代的責任,否則散置各處,不無遺憾。此間台人已安葬各處者才剛數人,已預購墓地者還少,為時不算晚。於是我向同鄉會及教會提出構想,絕多贊同,積極進行後,取得將近五折的團體價(group rate)及優待的貸款方式,選好地點命名「台灣人墓園」(Gard
en of Formosa),認購七百塊,已售過半,家父適時成為首位安葬者,日後吾家族人圍纍一起,其他家族亦將如是,台美族群聚居而成「永遠的芳鄰」,更重要的在於突顯並宣示台灣移民的歷史軌跡(heritage)。
另外順便提出「家譜」的構想,來提醒第一代移民,不管在台時是否具備家譜,皆有責任為台裔子孫留下歷史記錄,包括記事和家譜,即是為新的世代在新的世界寫下新的歷史首頁,才不致將來子孫尋根之時,只餘斷簡殘篇,抓破了頭仍苦於考據不易。家譜宜中、英文並用,附上照片及錄影帶,記載族人姓名、生歿時地、親屬關係、配偶親家、學經歷、遷徙住地、言行表現、社會活動、紀念
事跡、------等等。我們第一代是移民前的台灣舊世代與移民後的異國新世代,兩者之間的橋樑,最好能將至少父祖二、三代的在台事跡及時代背景盡量寫出,拿來與台裔的新世代相銜接,連結一貫,不使斷層。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 檀香山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