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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別論] (4) 岳飛

 

◎ 周明峰

                            長使英雄淚滿襟─孫立人與岳飛                                 

       一九九O年十一月十九日孫立人逝世, 李登輝總統頒輓「軫念勛猷」, 文武
百官治喪極盡哀榮, 所謂「郭廷亮兵變案」的子虛冤獄, 真相已然明朗, 孫立人
及其部屬的清白, 殆無疑義。

    孫立人前半生從戎抗日, 出生入死, 在滇緬戰役擊潰日軍救出盟友而名揚國
際, 東北剿共之後赴台訓練新軍, 膺任陸軍總司令及台灣防衛司令, 汗馬功勞卓
著, 精誠愛國昭彰, 後半生突遭陷構, 軟禁卅三年。其部屬不乏忠忱精英人士,
亦遭毀害, 才華橫溢的優秀軍官孫光炎, 被酷刑逼成精神失常, 棄置於省立玉里
養護所逾卅年。他們忠貞報國, 卻落得身家全毀、半生報廢, 怎不叫人唏噓扼腕
? 為家國的損失何其重大而悲! 為人心的戕害無以計數而苦! 至於元兇是誰, 迄
今不了了之, 是知而不報? 抑或既往不究?

    值此, 令我無法不遙想岳飛。南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廿九日 (一一四二
年一月廿七日) 民族英雄岳飛被殺於臨安(杭州)大理寺獄(風波獄)中, 廿一年後
宋孝宗即位, 下詔昭雪。秦檜陷害岳飛父子, 時至今日仍為一般人所認定, 其實
並非如此, 遠在南宋後期, 文天祥便已明白道破, 指陳這樁史實於他所填的詞〈
滿江紅〉:

拭拂殘碑, 敕飛字, 依稀堪讀。慨當日, 倚飛何重, 後來何酷! 果是
功成身合死, 可憐事後言難贖。最無辜堪恨又堪憐, 風波獄。豈不惜
, 靖康辱? 豈不念, 中原蹙? 但徽欽一返, 此身何屬? 終古休談南渡
錯, 當時祇怕山河復。彼區區一檜有何能? 逢其欲。

    岳飛生前位列少保, 乃一品大員, 且握有兵權, 秦檜沒有足夠權勢能置岳飛
於死地, 若無皇帝的「最高指示」, 就算吃了豹子膽也不敢擅自行事; 秦檜召回
岳飛, 一日發出十二道金牌, 依照宋史輿服志, 金牌由內務省發遣, 宰相要發金
牌, 非經皇帝諭允不可, 何況一日之間連發十二道乎? 如果說秦檜的權勢足以操
縱金牌, 其受害者又不祇岳飛父子, 連高宗都自身難保; 實則殺岳飛者為高宗,
而非秦檜, 秦檜事前被利用為借刀殺人的工具, 事後成了頂千古惡名的替罪羔羊
, 高宗因徽、欽二宗被擄而登上帝位, 為貪圖皇位而殺岳飛, 因為岳飛不死, 勢
必大破金兵, 迎回徽、欽二帝, 屆時非讓出皇位不可。宋高宗祇顧私利, 不管國
家安危, 為保皇位而誤國, 遺害天下蒼生, 吾人崇拜岳飛「精忠報國」, 更應鄙
棄君王濫殺忠良之惡。

    壯志未酬身「陷」死, 長使英雄淚滿襟! 走筆至此, 不禁憤慨兼辛酸, 恰是
「堪恨又堪憐」, 為之潸然淚下。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七日  檀香山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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