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回首頁
 


台美男孩割不割包皮?

◎周明峰

西洋人因循「割禮」的習俗,男孩一出生即割包皮,(割時不麻醉,嬰兒痛不痛,一直爭議不休),台人本無這種習俗,移民美國後,入鄉隨俗,該不該割包皮?頗令父母思量,沒割包皮的男孩長大後,因與眾不同,亦頗感困擾。

人類古來所制定的習俗,並非完全明智,而且科學發達,時過境遷,多已不適用,有必要做理智性的衡量與選擇性的清除,不合情理的古俗,譬如百年前中國婦女纏足、當今非洲某地割除女孩陰蒂等惡習,速改為善,不容爭議。世界上許多人種沒有割包皮的習俗,台灣人便無這種束縛,歐美社會沿襲猶太及基督教的傳統,流行割禮。幾千年前割禮的始作俑者,對其必要性有無醫學上的根據?或出於其他的動機與意義?是否合乎常情?是否適用於今而牢不可破?應否革除?依然見仁見智。

若囿於宗教信仰,或寧可入鄉隨俗,不假思索地堅守割禮,便無割與不割的考慮,則本文可以略過不讀。撇開宗教與傳統,就常情而言,割包皮確有商榷的餘地,值得重新審議。

天生人體各部皆有用,把包皮當做廢物而割棄,便是違反這項原則。包皮的作用在於保護龜頭避免擦傷,更重要的,它保住感覺(sensation),亦即快感的敏銳度,做愛時可資感受爽快的滋味。包皮一旦割除,龜頭暴露在外,細嫩的內裡變成粗厚的外皮,感覺隨即遲鈍,舒爽度劇減,做愛的享受大打折扣,終生不能恢復。西洋人自幼割去包皮,無從得知其損失之鉅,只有成年有過性經驗之後才割包皮的人,可以對照前後的天壤之別,許多人後悔不已。

做父母的其實無權替孩子作此決定,平白剝奪包皮的功用,使他減損偌大的快感。在他的性經驗之前,亦即未真正使用龜頭的快感之前,實應保留包皮連同龜頭的感覺才對,若提早損毀其敏感度,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這個無法還原(irreversible)的手術,亟宜等他長大後,依自己的經驗而取決,不割無妨,割之也不嫌遲。

有人說留著包皮易藏污垢,甚至致癌,這點不成問題,包皮可以隨時褪下洗淨。褪下包皮時,龜頭與割過包皮的形似,孩子自不必因與眾不同而困擾。有人說割過包皮的,做愛時較持久,讓對方享受較多。誠然,感覺遲鈍自然不致快洩,為使對方享受較久,犧牲自己的快感,精神可佩!但何苦來哉,有必要嗎?持久之道有種種方法,並非出此下策,割包皮一途而已。至於已經割包皮者,唯有靠特別的技巧,才能彌補失去的快感。

割包皮不但沒有醫學上的必要性,反而平白喪失快感,這種形同「自殘」而致某種程度的永久殘廢(permanent disability),留下終生遺憾,不能不慎思再三。

二○○三年八月八日 檀香山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