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足以亡國
一八六三年一位英國貨船的見習生名叫匹可林(W. A. Pickering, 另譯必麒麟),來台擔任打狗(高雄)的海關檢查員, 後來主持台灣府(台南)海關, 僱用滿洲師爺去找來一批勞工修築堤堰, 當匹可林付給工人優渥的工錢時, 他們吱吱喳喳嘀咕埋怨, 問以何故, 卻嘟嘟噥噥避不作答, 祇蹲在地上, 眼睛向上看看屋瓦, 向下看看地板, 彼此望來望去, 一再追問下去, 才有人憤憤發言: 「還不夠一個月買米的錢!養不活太太和孩子!」, 匹可林搞不懂, 這工資足夠養家而有餘, 細問之下, 一位工人壯膽地說:「工資雖高, 但是一半須交給那滿洲人!」, 另一人也附和著說:「那師爺要剋扣三分之二!」, 大家這才七嘴八舌爭著投訴: 「我的錢也一樣! 」。這件事不但點活了漢人凡事背後嘀咕不願明講的民族性, 也揭示了滿清駐台官吏公然貪污肆無忌憚。匹可林又看到台灣道台把陸、海軍的軍費飽入私囊, 同時向百姓搜刮錢財, 賄賂其上司福建巡撫。一般漢人怯弱, 卻喜歡械鬥, 客家人和福佬人打, 福佬人中漳泉互打, 又跟平埔族打, 不同的家族也常常打鬥, 祇要不惹犯官廳, 官吏一概故作無視、不理不睬。他旅台七年四處跑遍, 對山川、地理、人文、風俗無不熟悉, 而且觀察敏銳, 意識到「龐大的滿清帝國的根基已然動搖, 在列強的鷹瞵虎視下, 無力維持自己的完整和安全」。中國官場貪污之風, 自古皆然, 於今不改, 「青天白日」下「滿地紅」包, 習以為常, 見怪不怪, 在外國人眼中卻是亡國的大惡因, 滿清終究亡國, 匹可林無心而言中。
**********************************************************************
落教的拜上帝
一八六五年英國蘇格蘭長老教會派馬雅各(James Maxwell) 醫師兼宣教師來台南開設醫院並傳道,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一八六五年為創教之始。因為早期來的外國人蠻橫惡劣, 祇顧牟利不尊重台灣, 台灣人對外國人的印象很壞, 排外的情緒非常強烈。基督教隨外國軍事、經濟的侵略以及不平等條約而傳入, 其主張一神論、禁拜偶像, 而台灣人傳統上祭祖, 難予接受, 一旦信教, 對迎神賽會不再奉獻, 一般人不能諒解; 在反外又反教的風氣下, 第一代基督徒往往成了譏諷、嘲弄的對象, 甚至遭殺害而殉教之事亦時有所聞。那時流行的俚語和歌謠, 反
映出一般台灣人對基督教的反感以及外國牧師在台傳教的困難, 例如: 「落番仔教, 死無人哭」, 這個「落」字, 乃落魄、落難的意思, 極具輕蔑。又如:「ABC, 落教的偷掠豬, 掠幾隻, 掠二隻; 落教的偷挖壁, 挖幾孔, 挖二孔; 落教的偷嫁翁, 嫁幾個, 嫁二個; 落教的偷吃蝦, 食幾尾, 食二尾; 落教的偷印粿, 印幾塊, 印二塊; 落教的拜上帝, 拜幾擺, 拜二擺; 落教的去吃屎」。現在聽起來覺得好玩, 當時信教可絕不輕鬆。
**********************************************************************
死渭水嚇破活總督
台灣的先知先覺者蔣渭水, 參與「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籌設「台灣文化協會」; 因歡迎日本皇太子時, 所持旗子遭日警檢束而成為「我台人為公事受拘引」的第一人; 因策畫「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涉及「治警事件」而被判刑四個月; 創立「台灣民眾黨」; 進行非武裝抗日, 爭取台灣人權益, 宣揚台灣文化不遺餘力, 喚醒台灣民族情操, 文筆潑辣, 講辭鏗鏘, 卓然成為台灣政治社會運動的中心人物。日據當局對他最感頭痛, 平時派兩名特務坐鎮「文化書局」監視他; 演講會講員祇蔣氏一人, 卻出動警官廿餘人; 民眾黨成立時, 總督府限制蔣氏
參加; 國聯派員來台調查鴉片問題時, 總督府最怕蔣氏與之會面; 他揭露「霧社事件」的真相, 令總督府恨之癢癢; 民眾黨被強制解散後, 監視警吏增至四人; 他無疑是日治政府徹夜難眠的頭號眼中釘。蔣氏死時, 在大眾葬儀行列中, 北署長親自出馬, 調派武裝警察八十名之多, 蔣氏既去, 警務局的預算驟減廿萬圓, 尾隨的特務瀕臨失業, 當局如釋重荷, 但不敢因而稍有懈怠。蔣氏逝世的消息傳出後, 台灣民眾群起追悼, 哀痛之切、激盪之深, 史無前例, 連監視他的日本特務也情不自禁地「起立向蔣氏致敬」, 官方報紙稱許他為「多才略而亦敏求」, 甚至尊稱他為「台灣人之救世主」, 民眾黨舊幹部遵守遺訓繼續奮鬥, 編纂【蔣渭水全集】, 總督府懾於蔣氏身後餘威而戰戰兢兢, 即予查封焚毀。死渭水依舊嚇破活總督, 具見蔣渭水音容宛在、英魂永存。
**********************************************************************
一府二鹿三艋舺
台灣的開闢以台南為起點, 當時台灣與大陸之間的往來, 全靠惟一的航道-- 廈門經澎湖到台南; 以後移民漸多, 加以其生活用品大半仰賴大陸之輸入, 因而船運頻繁; 移民再增, 拓殖擴張, 米糖豐裕, 輸往內地, 台灣成為大陸之米倉, 台、中間的交通貿易暢旺興隆, 乃有另闢航線的必要。乾隆四十九年 (一七八四年) 台灣中部已開發, 清廷採福建陸路提督之議, 新闢福建蚶江與台灣鹿港之間的航線。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台灣北部急速開拓, 又增闢航線, 從淡水廳的八里坋(今淡水對岸的淡水河口)通往蚶江, 或福州。至此總共三條航線, 航線
上的港口隨即繁榮起來, 遂有清代台灣三大都市「一府(台南)二鹿(鹿港)三艋舺(台北)」之稱謂。一八五八年天津條約下, 安平港和淡水港開放為外國通商口岸, 一八六三年依照地方稅關規則, 又開放了打狗(高雄)港和雞籠(基隆)港。曾幾何時, 後來居上, 安平港、鹿港、淡水港沒落隱退, 惟獨基隆港與高雄港鼎盛, 「一府二鹿三艋舺」已成歷史名詞, 滄海桑田的變貌, 撫今追昔, 憑添思古幽情。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