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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趣談 (11)

◎周明峰

羅漢腳

早期台灣移民, 男多女少, 有一種無田宅、無妻子, 不士、不農、不工、不賈, 好吃懶做、遊食四方, 嫖賭摸竊、結黨械鬥, 衫褲不整、赤腳終生的無賴漢, 俗稱「羅漢腳」, 後來以之謔稱無某(妻)、無猴(子)、無錢的單身漢。

「羅漢腳」也泛指打赤腳的人, 台人素來多赤足, 直到近年經濟起飛之前, 大多數鄉下人務農做工概不穿鞋, 包括客家婦女不纏足, 跟男人一樣打赤腳內外操勞。甚至鄭成功的軍隊, 甲冑護身, 兩腳赤裸, 將領與士兵皆然, 在驚濤駭浪下、污泥陷沙中, 免沾黏淖, 往來方便, 翻跳奔馳, 矯捷如飛, 若穿鞋履, 反遭斥罵; 清兵穿鞋, 在泥淖中不陷即滑, 常吃敗仗, 這些「赤足將軍」和「羅漢腳兵」自有其致勝的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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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號事件

一八六七年(清同治六年)三月九日, 美船羅發號(Rover) 從汕頭航向牛莊途中, 遇風漂流到台灣南端鵝鑾鼻外海的七星岩, 觸礁沉沒, 船長漢特(Hunt)夫婦及若干水手乘小艇, 在瑯嶠(恒春)龜仔角登陸, 除一名中國水手外, 全遭原住民殺害, 該水手晝伏夜行到打狗(高雄)告官, 台灣府照會英國領事, 英領事呈報駐北京英國公使, 轉達美國公使, 廈門美國領事李建得(C. W. Le Gendre) 奉命來台交涉, 要求懲處兇犯並保障航海安全, 台灣當局答以: 「生番之地, 不隸中國版圖, 難用兵究辦」, 李領事不得要領, 逕往出事地點求見酋長, 遭拒; 無功而返。六月, 美國派軍艦二艘、兵一百八十一名, 動武報復, 被原住民擊退。九月, 清廷惟恐美國藉機犯台, 派兵與美軍聯合征伐龜仔角, 然而清兵毫無戰意, 裝模作樣而已, 李領事見事不可為, 便率通事六人, 前往會見瑯嶠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 獲禮遇接待, 順利達成和約, 要點如下: 歸還遇難者的頭顱及物品; 漂流船如需供給品, 先揭紅旗, 待岸上亦以紅旗回應, 始得登陸; 供給品在岸邊交接, 外人不准進入村落。「羅發號事件」乃台、美歷史恩怨的第一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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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六堆

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 朱一貴不滿貪官的苛政和重斂, 舉事抗暴, 台人群起響應, 四月十九日攻克岡山, 客家人杜君英率眾會師, 奪取鳳山, 繼而朱杜聯軍四萬之眾攻陷府城和諸羅, 僅十三天已佔有全島, 五月十一日朱在台南天后宮登上王位, 大封諸將, 恢復明制。不久, 新王朝內訌, 杜君英欲立其子為王未果, 對其部將所獲之封功行賞大表不滿, 閩客關係惡化, 朱派先下手為強, 襲擊杜派, 杜君英落敗, 閩客正式決裂, 到處分類械鬥, 朱派更遣大軍南下, 意圖消滅客家人, 客族組織「六堆」保衛家鄉, 舉「大清」旗迎戰, 爆發了「閩客下淡水大戰爭」, 客軍大勝。福建調來的水陸大軍反擊, 朱一貴節節敗退, 杜君英率部降清, 反擊朱部, 朱敗走被捕, 解往京師, 朱一貴及部將被分屍, 杜君英等客家人雖然就撫, 仍判斬首, 此役歷時三年才告平息。

當時下淡水溪以東多為客家移民, 杜君英率潮陽、揭陽、海陽、饒平等縣人起義, 另有一派平遠、程鄉、鎮平縣人, 糾合十三大庄、六十四小庄共一萬三千餘人, 誓師萬丹社, 豎滿清旗幟, 祭清帝牌位, 與抗清軍作對, 後來杜君英回庄, 兩派會合, 聲勢大振, 助清軍擊潰朱一貴的閩軍, 亂平後, 清廷論功犒賞客家軍, 並授以武職。

所謂「六堆」即是戰鬥部署組織, 「堆」或云與「隊」同音, 或說與「塘」同為營汎之單位, 有別於官方正規部隊, 各堆及所屬村莊如下: 先鋒堆(萬巒), 前堆(長治、麟洛), 後堆(內埔), 中堆(竹田), 左堆(打鐵、新埤、佳冬), 右堆(美濃、高樹)。每堆公選總理、副總理, 再推選全堆的大總理、大副總理, 堆下分六旗, 每旗壯丁五十名, 平時散為農民, 有事則奉召作戰, 軍糧由莊民負擔, 形成一種極特殊的鄉勇自衛組織。歷史上時善時惡、亦功亦過, 它助滿清弭平林爽文之亂(1786年)和蔡牽之亂(1805年)有戰功, 大受獎賞, 並倚為南台之重鎮; 乾隆年間常假義民之名, 行分類械鬥之實, 仗恃武力欺侮他族, 道光十二年(1832年) 及咸豐三年(1853年)又乘匪亂, 妄動干戈, 襲擊閩人村莊, 焚搶擄殺, 官府視為匪類。它有別於其他忽起忽落的鄉團, 因設有完善的組織和永久的機構, 得以繼續存在, 直到今天仍有「六堆同鄉會」, 從事獎學和慈善事業。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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