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社事件餘波
一九三O年十月廿七日霧社十一社中的六社原住民抗暴,發動鬼神共泣的「霧社事件」,六社總人數一千二百三十六名,實際參加戰鬥的壯丁約三百人,日本當局派遣軍警二千餘人,裝備大砲和機槍,加上飛機投擲炸彈和毒氣,又「以番制番」,鼓動塔烏亞社、土魯克社共五百人,提供武器、津貼、人頭賞金,協力攻擊,起義軍寡不敵眾,敗下陣來,戰死及自殺的有七百三十五人,生還五百零一人,理番課將他們送進「投降收容所」,嚴密監視,限制在特定範圍內活動,名為「保護番」,形同集中營。總督府於十二月卅日宣告事件結束。
翌年四月廿四日台中州警務部長三輪幸助偕能高郡守山下、警察課長寶藏寺,率機關槍隊赴兩社收回出借的武器,但是塔烏亞社的長老不肯交還,因事件中依附日軍攻打同族,深怕倖存者懷恨在心,尋仇回擊,非槍砲不可。日警不能強取,但空手而返,有損威信,進退兩難,徹夜密談,決定由塔烏亞社出動,收容所的日警配合,殲滅保護番,然後可以順利收回武器。四月廿五日天未拂曉,塔
烏亞社派兵攻擊縱火,槍砲齊下,收容所的駐警則佯作抵抗,結果存活的保護番被屠殺一百零一人,燒死九十六人,十九人自殺,只剩二百三十人,大多是遍體鱗傷的婦女和幼童,而塔烏亞社則沒傷亡。五月六日倖活的保護番跋涉十一小時,被強制遷至川中島(霧社西北,今清流村)。十月五日日警假借「歸順」儀式,在埔里武德場召集所有保護番,挑出三十二名體格較好的男人,由警察一個一個帶出場,全數處決,只丟回番衣和兜襠褲,至此保護番歷經「保護」僅存一百九十八人,史稱「第二次霧社事件」。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