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抗爭
日本資本家獨占台灣產業以壟斷製糖業為始, 強奪土地後, 藉資金貸款操縱甘蔗的搜繳、規限高額產量、擅定收購價格, 蔗農受盡剝削, 淪為貧苦的僱傭。經由文化協會巡迴演講的呼籲, 各地紛紛成立蔗農組合, 為提高收購價格, 團結力爭, 例如一九二五年以李應章醫師為首、成員四百人的「二林蔗農組合」, 指責林本源製糖集團剋扣秤量、亂定品級、購價偏低, 向廠方交涉未果, 廠方強行收割, 與蔗農武力衝突, 逮捕四十七人, 判刑廿五人, 史稱「二林事件」。同年, 黃石順和簡吉組「鳳山農民組合」, 以抵制陳中和物產集團收回佃農租地的企圖, 幹部七人遭檢舉處罰。另外, 總督府以經濟特權和社會地位來酬庸退職官吏, 將原本奪自台灣地主、默許農民開墾耕種的官有地, 放領為其私有, 直接危害農民的生計, 各地農民起而抗爭, 相繼成立農民組合, 一九二六年六月廿八日來自二林、鳳山、大甲、虎尾、曾文、竹崎等地的代表, 在鳳山議決創立全島統一機構「台灣農民組合」, 以提高知識和技術、啟蒙扶助、改善農村生活為宗旨, 後來受到「日本勞動農民黨」和「日本農民組合」的影響, 以及新文協的領導, 傾向於社會主義, 政治色彩濃厚; 翌年總部遷至台中, 增加了十個支部, 人數由四千增至二萬, 農民為保障生活與權益, 不顧警察的彈壓與刑罰, 抗爭的行動遍及全島, 二年間達四百多次, 包括「南投山本農場事件」、兩次「中壢事件」、「嘉義鳳梨園事件」、----等等。一九二八年台共積極介入, 納置其領導之下, 引起內部分裂, 非台共派脫離組織, 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二日日警全島大檢舉, 幹部獲刑入獄, 重建之後更加左傾, 遂成為台共的外圍組織, 秘密準備武裝鬥爭, 一九三一年因台共大檢舉, 挫傷極大, 秘密組織被揭發, 會員多人遭逮捕處刑, 終歸銷匿。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