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時期 [1945年8月15日 - 1945年10月25日]
一. 地位的歸屬
一九四三年戰局對同盟國有利, 美、英、蘇舉行多次會議, 祇有一次邀中國參與, 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會談於開羅, 十二月一日發表「開羅宣言」新聞稿: 日本自清國竊取的台灣及澎湖群島, 必須歸還中國。當時國府忙於勦共打內戰, 並不積極抗日, 美、英怕蔣介石與日和解, 或宣布中立, 嚴重影響太平洋的戰事, 乃極力拉攏蔣氏, 藉宣言作承諾, 將未到手的疆土預先重劃分配, 以台灣為戰利品交換其合作抗日, 該文謂台灣係日本竊自清國, 與史實不符, 台灣乃清國戰敗正式訂約割讓給日本的戰利品, 如今再度成為列強授受的戰利品。一九四五年美、蘇的「雅爾達密約」和美、英、蘇的「波茨坦宣言」重申開羅宣言有關台灣戰後的歸屬。日本投降, 九月二日在東京灣美艦密蘇里號上簽定投降文書, 接受波茨坦宣言的各項條款。同盟國太平洋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命令蔣介石解除在台日軍武裝, 暫時託管台灣, 必須向聯合國負責, 從此國府佔有台灣。但是宣言僅止於新聞文宣而非正式的外交文件, 並無當事人簽名, 不具法律效力, 形同空頭承諾。台灣是日本管轄的領土, 管轄權的轉移, 必須有條約之擬定、同意、簽字才能成立, 因此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美、英兩國邀集四十八個國家, 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和平條約簽署會議」, 此時國共內戰, 國府敗退台灣, 不能代表中國, 蘇聯擬以中共代之, 美、英不同意, 因而中國缺席, 未參與簽字, 該條約第二條規定: 「日本國應放棄對於台灣島及澎湖群島的領有權及請求權」, 未明確規定台灣應屬中國(國府?中共?)或其他特定國, 因此台灣的法定地位迄今仍未確立。
二. 歡欣與幻夢
日本投降, 台人歡暢, 從五十年的殖民桎梏中解放出來, 亡國奴的心酸不再, 興高采烈幾近瘋狂, 陶醉於勝利和光復的喜樂, 張燈結綵, 搭牌架樓, 歡迎中國軍的接收, 切望早日復元重建。林獻堂等人應邀赴南京參加受降典禮, 蔣介石召見他們並肯定其抗日的功績, 引為台灣人的光榮。林獻堂成立「台灣省海外僑胞救援會」, 從事募款救濟工作, 照顧軍伕、軍屬、特種看護婦等淪落外地的台灣同胞, 尤其海南島的台籍軍伕, 遭中國拘留虐待, 瀕於餓死。十月十日台灣第一屆雙十節, 各地舉行慶祝典禮, 台北公會堂人山人海, 鑼鼓喧天, 弄獅舞龍, 民俗歌藝, 祝辭演說, 熱鬧非凡。
一九四二年第三次國民參政會在重慶舉行, 流亡中國的台灣人成立社團, 爭取政治上的承認, 可是參政會上, 日軍佔領下各省都有代表參加, 卻沒有台灣的席位, 中國不把台灣當做領土的一省, 戰後卻汲汲要求「索回」台灣。戰時依附國府的台籍「半山」回鄉, 趾高氣昂, 四處巡迴演說, 煽動「回歸祖國」的風潮, 鼓勵學習國語, 謆播國府抗日的英勇, 國府派來的工作人員也到處宣傳: 「台
灣光復」、「回到祖國的懷抱」、「台灣同胞」、「不再是二等公民, 而是一等公民了」、「同是漢民族」、「從殖民地解放出來」等甜言蜜語, 對久經殖民壓迫的台人, 何其動聽誘惑! 掃除了先前對中國的疑慮與不安, 沉迷於日後對台灣的憧憬與美夢, 歡欣狂熱之下, 台灣人把祖先與唐山統治者抗爭的血斑斑史跡, 忘得一乾二淨, 詎料歷史重演, 蜜語迅成謊言、美夢頓成噩耗, 再次淪為殖民。
三. 治安的維護
日本在台駐軍約有十六萬六千, 另有一些空軍, 戰力完整, 軍備充足, 加上三十二萬日僑, 其動向堪虞; 日本警察已無威信, 政治陷入真空狀態, 治安失控, 秩序紊亂, 搶奪公物和毆打巡查的情事時有所聞, 物資供給不均, 地方禁米糧銷往都市, 若動亂則缺糧情況惡化, 很可能刺激日軍的蠢動, 後果不堪設想。於是地方領袖和知識份子便擔負起自治的責任, 組織服務隊來保護公物維持秩序, 隊員自動自發義務服勞不領薪酬, 夜間警衛多由青年輪流擔任, 使得水電照常供應、鐵路交通無阻、市場照開不誤、垃圾及時清理、機場港口恢復作業。治安完善不輸日治, 台灣人證明有能力管理自己。
四. 中國的接收
中國對台灣一向不關心, 瞭解甚少, 缺乏有關台灣的資料, 「開羅宣言」發表後, 國民政府立即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 前福建省主席陳儀為主任委員, 積極研究台灣的軍事、政治、經濟, 並擬定接收計畫, 隨後舉辦行政、銀行、警察等幹部訓練班, 一共訓練了一千餘名工作人員。一九四五年九月公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 台灣並未設省, 行政法上不是中國的一省, 國府擅加「省」字, 非法納台灣入中國版圖, 欺世盜名, 誤導台民。任命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警備總司令」, 其權力比日據總督還大, 設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辦事處」及「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所」於重慶, 制訂接收程序並選定人員。九月九日中日兩國在南京舉行中國戰區的受降典禮, 中方代表何應欽接受日方代表岡村寧次的投降, 台灣的日軍代表諫山春樹亦列席。台灣是美軍解放的, 中國接收人員還得靠美國船艦的運送才能抵台, 九月十四日國府派遣「台灣接管準備委員」陸軍上校張延孟來台, 十月五日公署秘書長葛敬恩和司令部副參謀長范仲堯在台北設立「台灣前進指揮所」, 葛在公開演講時指出: 台灣是「次等領土」、「邊疆」, 台灣人是「二等國民」, 未受真正中國文化的薰陶, 顯露出一般中國人對台灣歧視、無知、侮蔑的心態。其實稍早已有特務人員潛入, 暗中調查政情, 收集抗日份子的資料, 包括日據時代敢於要求自治的領導人物, 同時調查地方富豪, 列入黑名單, 以便日後敲詐利用, 一俟「軍統」台灣頭子、警備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抵台, 就正式接收日本總督府的警察、憲兵、特務、刑事等機構, 也包括附日的台籍線民爪牙, 組成比日據更龐大惡毒的特務組織。特務人員曾唆使台人於十月廿七日大舉屠殺日本人, 台人不肯。十月十七日美軍運輸艦滿載中國軍兩師約一萬兩千人抵基隆港, 他們起先不敢上岸, 恐有日軍埋伏, 上了岸接受民眾的歡迎, 身著臃腫的棉裝, 腳穿布鞋草鞋, 軍帽斜戴, 毫無軍容, 有的揹飯鍋, 有的抱雨傘, 隨處吐痰, 踉蹌邋遢又污穢, 隊伍散漫無紀律, 遠不如威風凜凜的日本兵, 看得碼頭上歡迎的民眾目瞪口呆, 心裡鄙視, 甚至悄悄批評
、嘲笑、辱罵起來。十月廿四日陳儀搭乘美國軍機, 在各界代表的熱烈歡迎下飛抵松山機場, 十月廿五日在台北中山堂舉行盛大的「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 台灣正式由中國統治。此日訂為「台灣光復節」, 實有誤導搶功之嫌, 因為台灣的解放並非中國的功勞, 而台灣既不曾屬於中國, 如何謂之「光復」? 反而真正的「光復時期」在「光復節」之日告終。
五. 日人的遣送
日人戰敗, 氣燄全消, 囂張的警察變得乖馴有禮, 官吏降為平民, 軍人解除武裝, 他們的店舖房舍都被長官公署假借接收之名沒收了, 財產一瞬間化為烏有, 悽慘落魄, 忍氣吞聲, 於是, 在路邊擺地攤兜售家當、書籍、私物的, 賣米粉的, 拖人力車的, 處處可見。雖然有些日警遭台人施暴, 台人對落難的日人憐憫多於怨恨, 畢竟台人並非勝利者。遣送行動從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廿五日開始, 每人限帶現金一千日圓、若干食糧、兩小袋日用品, 另外船運兩個卅公斤的行李, 一九四六年四月廿日遣送完畢。安藤利吉總督負責移交遣送, 盡責完成任務之後, 連同諫山春樹參謀長以戰犯的罪名被捕, 押送上海後服毒自殺。日本人五十年的「帝國春夢」, 至此灰飛煙滅。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