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荷據時代 [1624年8月26日 - 1662年2月9日]
一. 荷蘭的崛起
一五七九年荷蘭脫離西班牙建立「荷蘭共和國」, 十七世紀正值新興時期, 一方面聯合英國, 打倒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歐洲的海上霸權, 並取而代之, 一方面組成海盜商賈集團, 行掠於東洋各地, 一六O二年在爪哇的巴達維亞(Batavia) 特設由官民合辦的「荷蘭東印度公司」, 做為侵犯東洋的大本營, 荷蘭艦船以半通商半掠奪的方式從事中日貿易, 佔領台灣當做貿易及盜劫的基地, 登陸之後探知農業生產的條件與潛力非常優越, 遂訂定殖民政策, 派兵二千、官民六百常駐台灣, 立即著手構築城寨, 一六三二年築成「紅毛城」(Zeelandia) , 即今「安平古堡」, 一六五O年建「紅毛樓」(Providentia), 又名「赤崁樓」。
二. 台海的貿易
早期漢人從事番產交易, 以米、鹽、衣料換取台灣的特產─鹿皮和鹿脯, 荷人據台之後, 壟斷中日貿易, 將鹿皮銷到日本, 鹿脯運去福建, 後來在台種甘蔗和稻米, 糖輸往日本和波斯, 米賣給中國, 台灣北部的硫黃供應戰亂中的中國和柬埔寨做為火藥原料; 把中國的生絲、綢緞和南洋的香料, 連同台灣的鹿皮和糖換日本的銀, 再把日本銀加上歐洲銀在廈門換得生絲、綢緞、陶磁器, 帶回荷蘭本國, 從中獲取暴利, 這些皆以安平港為轉接貿易的中心。當時台灣海峽和南海是海盜鄭芝龍的勢力範圍, 荷人為了推展中日貿易, 不得不討好鄭芝龍, 三次和他訂貿易協定, 荷蘭遂完全控制了東洋的通商路線。
三. 懷柔原住民
荷人以赤崁為起點向外擴張統治圈, 掠奪原住民的物資和土地, 遭原住民頻繁而且強烈的反抗, 最激烈的一次在一六三五年, 麻豆地區的原住民大舉反襲, 弓箭抵擋不了槍砲, 終於慘敗, 並遭空前殘酷的大屠殺, 史稱「麻豆大反抗」荷人耗時十餘年, 才把反抗的原住民鎮壓下去, 有效統治西南部平原, 強悍不服的轉入山地, 或其他荷人管轄不及之地。
荷人右手持槍左手拿聖經, 在武力征服之後, 伴隨而來的是西方的宗教和文明, 藉懷柔教化來鞏固其統治地位。喀爾文教派的「改革宗」教會於一六二七年派遣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及一六二九年尤羅伯(Robertus Junius) 兩牧師到台南新港社, 向平地原住民傳教, 這是基督教入傳的開端。荷人牧師先後來台約卅位, 採用羅馬拼音編譯新港語辭典、聖經, 宣揚教義, 接納六千人受洗; 設立學校, 推行荷蘭語, 提高民智。這種政策旨在馴養順民, 替荷人效勞賣命, 甚至合力對付漢人, 雖取得短期的政治利益, 卻因血腥殺戮並行, 原住民人口由六十萬減至三十萬, 以及番漢通婚, 命運與共, 終究不得人心, 歸於烏有。
四. 華工的引進
荷人據台為了開墾土地、種植甘蔗稻米、大規模捕鹿, 需大量勞動力, 因原住民農業技術落後, 便看中了農耕經驗豐富並能吃苦的中國農民, 此時正值明清之交, 連年戰亂, 福建大旱饑荒, 農民流亡挨餓謀生無著, 荷人以詐騙的手段有計畫地招募大批漢人, 載往台灣開荒。他們被迫當奴隸, 受盡酷熱和瘴疫的折磨、毒蛇和害蟲的侵襲, 又因侵入番地, 遭原住民不斷騷擾, 苦不堪言, 犧牲重大, 可是為了求生存, 祇得含辛茹苦, 以性命血汗換取新家園, 這種拓荒精神便是台灣民族奠基立業的礎石。台灣的移民和開拓, 竟然藉外來的荷蘭人才初具規模, 漢人人口在荷據末期已增至十萬人, 二萬餘戶。
五. 剝削與奴役
荷人把台灣當做剝削搾取的殖民地, 採行歐洲的農奴遺制, 在貿易和生產上想盡名堂徵稅, 大肆搜刮資源和人力, 以供本國享用。其稅目繁多: 人頭稅、關稅、物品交易稅、番產交易稅、捕魚稅、狩獵稅、硫黃採掘稅、硫黃販賣稅、釀酒稅等, 不一而足, 農民被奴役開墾土地, 還須繳地租和田賦, 開拓好的土地都在「王田」的名目下, 統歸荷蘭王公所有, 收穫幾乎全被奪光, 漢人勞苦, 過的是牛馬不如的奴隸生活。
六. 形成新社會
漢人移民逃離封建腐化的中國社會, 渡海來台尋覓生路, 漸漸適應台灣特殊的地理環境, 與原住民合流通婚, 在荷人的規範下形成新的社會, 其基本結構由荷人設定, 包括勞動生產方式、土地制度、社會組織等, 由於荷人的重商主義, 自給自足的農耕漁獵一下子變成商業性的產銷, 台灣島內的生產和外洋貿易連結在一起, 農業生產者須兼具商人的性格, 於是而有台灣商販的興起, 出現了初期資本主義經濟的雛型, 台灣的經濟發展大大地削弱了大陸和台灣的經濟關係, 台灣形成了獨立的經濟圈和政治體, 不再依賴中國, 而台灣社會較之古老的中國封建社會, 已是脫胎換骨, 煥然一新了。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