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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王二世
一. 王權的衰變
Liholiho廿二歲即位於Hawaii島Kailua,衣錦封立於眾酋長與子民之前,卡王一世的愛妾Kaahumanu以大酋長的身份當場宣布,國土由她和Liholiho共同統治,以先王的代言人自居,自封為行政長官(Kuhina Nui),權力比首相還大;先王遺囑立其甥Kekuaokalani為戰神的護法,權力一分為三。這位「母后」一向難以駕御,她常與先王吵架,幾度離家出走,不顧王詔禁令曾與多位酋長通姦,酗酒又偷吃禁忌的豬肉與鯊魚肉,她觀摩白人的生活作風,識破禁忌乃男酋長壓制女人的伎倆並無神譴之實,政治和宗教的決策來自高層會議(Luakini Heiau),女人禁止參加,她極力破除禁忌,以便行使她的權力,一旦由她掌權,對她的設限便可一概解除。新王優柔寡斷,各部酋長逐步奪走檀香木的專賣權,Kaahumanu要求取消禁忌,遭新王和Kekuaokalani拒絕,遂偕卡王二世的母親Keopuolani 設宴邀他共餐,計謀陷害他去犯與女人用餐的大忌,他起初不肯,上船喝了兩天酒後,卻回來與女酋長共餐,從此禁忌失效,他聽從Kaahumanu之言,下令將各地的祭壇(Heiau)世俗化、神像推倒、廟宇拆毀、祭祀免除,酋長都跟進,只有Kekuaokalani起兵頑抗,不敵被殺,動亂平復,從此君權不再神授,神力失靈, 禁忌解除。
二. 傳教初萌芽
1809年土著男孩Opukahaia乘美國船到美國東岸,新英格蘭喀爾文教派收容他並施以神學教育,俾回哈國傳教,他成為忠實的基督徒,著手翻譯聖經、編哈語字典,回國之前不幸早逝。教會越發積極計畫海外宣道,決心遠去哈國拯救沉淪的土人,藉福音促其脫出野蠻,建設成基督化的哈哇意文明。1819年10月23日宣教團兩位牧師Hiram Bingham和Asa Thurston領銜,乘船Thaddeus號自Boston出發,歷盡風浪顛簸一百五十九天,1820年3月30日抵Hawaii島Kailua,驚見赤裸破落的「野蠻」人,適值老王去世不久,新王繼位並解除禁忌,才得上岸,仍被留置了數天,只准居留一年。稍後Bingham獲准轉往Oahu,4月14日登陸 Honolulu,開始在街頭傳教,引來數百路人,大都出於好奇,參加教會的人少之又少,多不慣於穿衣服,也不耐煩識字之苦;牧師對傳教的對象不甚瞭解,甚至厭惡鄙視之,無法忍受他們赤身露體、懶惰閒散、骯髒齷齪、成天只跳「淫」舞而不事生產,更不能茍同他們一夫多妻、血親亂倫、通姦、公開性交、娼妓的習俗,墮胎和殺嬰時有所聞,迷信與邪術依然猖行,傳教工作困難重重,只有Kauai酋長Kaumualii提供地方和保護,Oahu酋長Boki、Hawaii酋長Kuakini及權傾一時的Kaahumanu均愛理不理;有一次Kaahumanu病重,得Bingham牧師娘悉心照顧而康復,才虛心信教,當即宣布焚毀諸神雕像,以身作則上教堂,參加靈修並認罪,依基督教教規行事,下令安息日作禮拜、禁炊、停工,全面禁賭,於是基督教一時大興,民眾紛紛洗禮入教,禮拜天Kawaiahao教堂擠滿三千人,傳教的種子萌芽,果實初見豐收。
三. 客死在他鄉
卡王二世生性古怪,反復無常,急躁不定,顢頇無能,賞罰但憑意氣,不依法行事,處於新舊時代交替之際,不求長進也不識時務,經常酗酒醺醉,清醒的日子反而較少。他有五個妻子,兩位是父王之妾,三位是同父異母的妹妹,他以檀香木專賣權貸款,向外商購置家具、餐具、衣飾,妻妾打牌喝酒無所事事,偶爾上教堂,遲到早退,心不在焉。有次興之所至,去Kauai逮捕酋長Kaumualii,軟禁在Honolulu,Kaahumanu與Kaumualii 結婚,後來又與他的兒子Kealiiahonui 結婚,致使Kaumualii完全喪失統轄權,甚至死後其子未得分文遺產,一氣之下,趁國王出國糾眾叛變,戰敗被捕下獄,不到兩年病死。卡王二世突發奇想,要去倫敦看「朋友」英王喬治四世並討論外交事宜,其實是想周遊世界,1823年11月27日搭英籍捕鯨船向倫敦進發,隨行有愛妻Kamamalu、Oahu酋長Boki偕其妻Liliha、法籍秘書,國事交由首相Kalanimoku及女大酋長Kaahumanu代行,翌年5月24日抵英國,事前未知會英皇室,外交部臨時派專員來接,見他們邋遢,贈與衣著,他們打扮起來仍不登大雅,報紙每多加以取笑,英王遲疑了一個月才決定接見,卡王卻未如約赴會,後來卡王伉儷雙雙感染痲疹不治,她死於7月8日,他死於7月14日,享年五十九歲。9月底英國派船Blonde號載客及遺體回航,1825年5月6日抵Honolulu,由牧師安葬故土。遺詔指定其弟Kauikeaouli(卡王一世的么兒)繼承王位,由Kaahumanu和Kalanimoku襄助,是為卡王三世。
作者周明峰為復健專科醫師 (Emerson M. F. Jou, M.D., M.P.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