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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漢字

郭敏俊

台灣知名韓國專家朱立熙日前發送一篇文章給灣區台美人論壇(BATA),內容其實是一封回覆學生的信。針對近日有韓國學者表示漢字是韓國人發明的論點,引起其學生之不解,寫信求教,朱教授為之解惑。

中國共產黨的喉舌之一的「環球時報」於四月二十一日刊出一篇報導說,韓國有位「語言學泰斗」根據考據證實漢字是韓國人發明的,台灣的統媒聯合報也刊出這則消息。這則消息如同前幾次的「孔子是韓國人」,以及「漢醫與韓醫無關」等事件,都引起不少中國人的不滿,台灣當然也捲入一片仇韓的漩渦之中。

近年來,我們可以發現到網路上,流傳著不少仇視韓國的文章或是捏造事實嫁禍韓國的文章,偏偏就有不少人不經思考全盤接受,無端對韓國生恨。特別是統媒,在仇韓的動作上非常勤快;前一陣子楊淑君亞運跆拳道失格事件,禍首是中國,照理應向中國討公道才是,統媒卻把這筆帳算在韓國人身上,間接鼓動一些沒頭腦的人仇視韓國人或其商品。朱立熙在信中表示,一位不入流的韓國學者的不實言論,修過韓文的學生應有能力分辨是非才是,不應該人云亦云,甚至被誤導而仇韓。雖然如此,韓國人這種不懼中國直刺中國人面子的勇氣,不得不讓人敬佩,而韓國人勤奮奮強悍與團結的民族性,更是目前的台灣人所欠缺的。

漢字是不是「中國人」發明的這個問題,當然不值得我們浪費時間探討,重要的是漢字在形成人類共同的文化資產之後,人人都有使用權與創造權,而不能被特定族群或國家所壟斷佔為己有;如同羅馬字(拉丁文字) ,世界上有許許多多的語言在使用它。再者,漢字是不是「中國人」發明的,必須先定義什麼是「漢字」與「中國」,然後再來探討誰發明漢字。漢字之所以稱為「漢」字,而不稱為「中」字,其理至明,漢字不是「中國」字。漢字在二千年前的漢代即已標準化,而當時世界上並不存在著的「中國」。所謂「中國」,依現今國際上所稱呼者,就是指1949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也沿用漢字,但是為了解決龐大的文盲問題,將「漢字」改成不三不四的「中文」。換句話說,「中文」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創造的文字之簡稱。「中文」當然與「漢字」有別,舉例說,漢字的「麵」中文為「面」,漢字的「雲」中文為「云」等等,音雖同但義殊異,中文裏有不少字改變得面目全非不知所云。事實上,所謂的「中文」是以「北京語官話」沙文主義加上大一統的中國思想之下所制定的產物,「漢語拼音」亦同。

漢字隨同漢文化傳入朝鮮半島,變成韓國人使用的文字;日本在七世紀接觸漢文化之後,也使用漢字作其文字。日本更於九世紀發展出自己的音標,片假名(Katakana)與平假名(Hiragana)在十世紀時已完備。韓國也於十五世紀,李世宗命朝臣創韓文音標,即「諺文」(Haenmun, Hangul)。此外,兩國在使用漢字之餘,同時也自創漢字以適用自己的語言,亦即所謂的「韓製漢字」與「和製漢字」。這種情形也發生在台語上,我們也獨創了不少「台製漢字」,補足了既有漢字不足的缺陷。同樣的,香港與澳門也有類似的「港製漢字」。

由此可見,若依六書的原理,任何人都可自行創造「方塊字」(character) ,只要受到眾人接受並流通使用,約定成俗,該字就是該種語言的「字」了。至於漢字是「中國人」(the people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所創造一說,或是只有「中國人」才能創造漢字,筆者並不同意。就像「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是同樣的道理。

郭敏俊 4-29-2011初稿; 5-2-2011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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