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在獨裁者格達費的暴虐統治四十一年之後,終於被人民推翻,這位被國際社會視為行徑怪異的獨夫,一夕之間成為亡命之徒,反抗軍的臨時政府懸賞美金百萬要將他追捕到案,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
格達費自始至終深信自己的能力,也相信任何違抗都不足以憾動他的政權,他不相信「水可載舟,也可覆舟」的道理,但是利比亞的人民告訴他:人民的力量是不能忽視的。當人民紛紛走上街頭,不畏政府軍警的暴力與屠殺,不顧身命挺身而出,向獨裁者發出怒火,要求下台之際,格達費不把它當一回事,更大肆屠殺示威的無辜人民,這種以人民為敵的作為,不僅導致全國人民反抗,並且受到國際的制裁。然而,狂人格達費全然無視一切警告,反而變本加厲,使得情況日愈嚴重。
於是官逼民反,反抗軍與政府軍展開為期半年的血腥戰鬥。一般平民紛紛加入反抗軍的陣營,接受短暫的軍事訓練,學習如何操作武器與軍事車輛之後,旋即投身戰場。人民們展現無比的勇氣,奮勇地在各地與政府軍搏鬥。這種「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大愛精神,是利比亞人民得以成功推翻格達費獨裁體制的根本原因。
當我們從電視的新聞報導畫面上,看到利比亞人民衝進的里波里格達費的官邸,興高采烈地將格達費的頭像加以唾棄羞辱,相互歡欣慶賀格達費時代終結的情形,深受感動,不禁為利比亞人民的英勇表現喝采。另一方面,也深深地體悟到:人民的力量,源自基本生存權利的追求,任何鴨霸獨裁的暴君都不能抵擋。
當基本生存權利受到剝奪或威脅時,人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必然會走上反抗或是革命之路。從利比亞人民、埃及人民、突尼西亞人民、以及世界上無數的為爭取基本生存權的人民們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這種犧牲自我爭取權利的偉大情操。這種情操,顯現人性的光輝,而這種光明必定戰勝邪惡的黑暗。
郭敏俊 8-25-2011